一篇深刻的读后感能够启发我们对未来的思考与规划,撰写读后感不仅是对故事的回顾,更是对内心世界的探索,报喜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本色》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本色》读后感篇1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这种乡土性表现在中国的社会自古以来都不是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而是以家庭为最小单位,同时可以扩展为整个家族,整个自然村落。因为整个中国是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农耕需要的是集体的协作和分配,这必然导致了最初家庭式和氏族制的产生,是一个熟人的社会。
而欧洲自古以来是商业性社会,是通过商品的互换维持的,因此,最大的保证个人的独立和自由,不受侵犯,是贸易活动的前提。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滕尼斯的话说:前者是gemeinschaft,后者是gesellschaft;用durkheim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欧洲的商业社会中贸易的协定就在于他们有共同的商业利益,是有目的性的机械的团结,因此,必然需要有法律的维护与维持,因此是法理社会;而中国自古以来是小农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于厮,长于厮,乃至于死于厮。这样的熟人社会,和谁相处好像并不能由我们来决定,亲到父母姊妹兄弟,远到七大姑八大姨的宗族亲戚。我不能选择和他们在一起,而是我出生前他们已经存在,先我在这一个环境下了。
《本色》读后感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活出自己的本色》。大概内容是:凯斯.达莉从小就喜欢唱歌,她梦想有一天能登上真正的舞台,但她有龅牙,因而很自卑。她上台演出时总是刻意掩饰龅牙,结果洋相百出。下台后她哭了。这时台下的一位老人告诉她,用歌声征服观众就没有人会在乎她的龅牙。她接受了忠告,以后她总是张大嘴巴唱歌,最后她成为了一流的明星。
读了这篇文章,我最大的感受是:没有必要掩饰自己的缺点,世界上没有谁是完美的,我们只要有良好的心态,活出最精彩的自己!
在生活中,我觉得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有很多的不足,比如说,我唱歌不太好,但我没有躲避过唱歌,我会用我最大的努力去迎接它!还有,我的门牙可能不漂亮,但我没有掩饰过,因为我觉得我的小时最漂亮的!做人首先就是要自己看重自己,否则别人就更不在乎你了。我觉得我的笑也能让别人快乐,心情舒畅。记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经常会告诉自己:“做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吧,做一个最优秀的自己吧!”
马尔顿曾说过:“坚决的信心能使平凡的人们做出惊人的`事业。”艾默生也曾说过:“坚信自己的思想,相信自己心里认准的东西也一定适合于他人就是天才。”我觉得他们说的很对,凯斯达莉就是靠平凡的自己战胜了自己吗?最后她真做出了惊人的事业。自己只有一个,我们对他/她好点儿吧!
同学们,都来做个最好的自己!对了,对自己好一点儿呦!
《本色》读后感篇3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本色》读后感篇4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本色》读后感篇5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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