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作文时,可以通过引用名人名言来增强说服力,为了让作文更具吸引力,我们可以在开头设置一个引人入胜的场景或问题,报喜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流行与永恒作文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流行与永恒作文篇1
永恒不仅仅是时间从洪水中流出,也不仅仅是风从永恒的低语。一个时刻往往是永恒的。
潘华从来没有为她明亮的短暂和黑暗而难过,因为她把盛开的那一刻写在天地的长卷里。潮露从来没有为她的光辉而悲叹,因为她用闪亮的一秒照亮了世界的一个角落。因为真正的美国短暂的事物动摇了时间的规律,创造了一个无穷无尽的永恒。当诗歌仙女宽大的长袍放弃水瓶,邀请明月来照顾月亮和阴影时,这丝浸透了蟾蜍的酒香,摇了一千多年。在成千上万的人的鼻尖上徘徊,仿佛他在这个月里带着三分不守规矩。
这一刻的感觉变成了一种醉人的永恒,在孩子们清晰的诵读中。因为不寻常的转折阴影跳过了文明的变化,只有一个时刻才创造出无穷无尽的永恒。当屈子独自一人用血颂歌时,只有一只胸膛,一个忠诚的人踩在米洛身上。红哭血的美丽灵魂挣脱了世俗的束缚。随着米洛河的清澈,每一位学者的心都被滋润了。这一刻的悲剧性变成了岁月的永恒。因为那些闪现的生命忽视了历史的变化,只是为了创造无穷无尽的永恒。封面将从它的变化中看出,天地不能再是一瞬间。生命是短暂的,即使80岁,生命的味道也不是一瞬间。但回首南山脚下的菊花,洞庭湖的心是清华的,看着赤壁山的'金国铁马,沙漠的暮色是短暂而永恒的。这些瞬间,由真理、善和美,往往被记住在笔尖跳跃,甚至风叶交响。
他们没有在历史的长河上起起落落,甚至没有在多年的波涛中起起落落。他们总是以轻盈美丽的方式跳舞,在每件事的心中永恒地跳舞。为了在世界上行走,把歌放在世界上,给世界赋予世界,你可以在瞬间实现世界的永恒。瞬间也是一种永恒。
流行与永恒作文篇2
不知是什么时候,我的写字台上多了一本冰心先生的诗歌集《繁星·春水》。我是一个充满科学幻想的小男生,很少接触这样的文学作品,在妈妈的高压下我也试着读了起来。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见他们的对语……”读着读着,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一股清泉从诗歌中迸发而出,滋润着我极度贫瘠的大脑。虽然我很少读诗歌,但也谈不上陌生,读下去我发现,我终于领悟到妈妈所说的“文学魅力”。
如果说《繁星·春水》是诗歌集,我觉得还不如说它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无论欢喜还是悲伤,从字里行间中流露出来的无一例外是童真无邪的快活。“浪花后,是谁荡桨?这桨声,侵入我深思的圈儿里了!”我仿佛看见了在我10岁的时候去乡下跟小伙伴划船的情景,因为技术不过关,我奋力划桨却只能在原地打转,周围响起了伙伴们嬉笑打闹的声音……“童真是人生一笔巨大的财富之一”这话说的一点都不错,是童真给了冰心先生创作的源泉。
书中冰心先生又用童真去教育青年人,《繁星》其一,表面上是拟人的诗,但在深层中却另有其意。先生把自己比作芽儿、花儿和果儿,利用三种拥有不同精神的'植物去教导年轻人要为社会做出贡献与牺牲。《繁星》其一六,先生又告诫青年人,“为着后来的回忆,小心着意的描你现在的图画”浅显易懂,又富有诗意。这让我想到了自己,要是现在总是浑浑噩噩,那我的回忆里就不会有美丽的图画。比起生活,学习的烦闷只不过是无垠的沙漠中的一粒小石子。“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我想我是领会了冰心先生的写作意图。
流行与永恒作文篇3
每当阳光照射大地,透过窗帘时,我便会睁开眼睛,打着哈欠,冲这抺阳光回应一个笑容,开始我的一天。
从家到学校也不过五分钟的路程,可是我却走得很慢,我心里一直在想,她会在门口么?是她!我刚进校门。她就大老远的跑了过来,一脸兴奋的样子,抱住我不放。我把内心的喜悦藏起来,一脸不耐烦的样子问她到底要干嘛?然后看着她一路大笑陪着我回到教室,惹得路人驻足观看,议论纷纷。
她很喜欢笑,我也喜欢笑,当我们在一起玩的`时候,就像两个小行星碰撞在一起似的,不同的是,我的笑声是“咯咯咯”,她的笑声是“哈哈哈”。
我最喜欢下课时的那十分钟,一到下课她就会蹦过来拉我出去玩。所谓的玩,就是先陪她从b栋一楼跑到单车棚,然后拿了校卡又飞到食堂,在打了预备铃声后再急急忙忙的跑回教室。
每当她拉着我一路狂奔时,我总觉得这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我是那么的快乐啊!仿佛身边的一切都是虚构的,只有我和她还有我们的笑声才是真实存在的,一切的烦恼都随着我们的笑声灰飞烟灭,什么作业啦,英语单词啦,数学啦……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喜欢把这一瞬间的快乐定格下来,变成永恒,因为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不知道我们下一秒还能不能够那么自在。踏进教室,我们就又要安静下来,在沉闷的空气中听着无聊的课,然后继续意犹未尽地期待下一个瞬间。
当月光洒在窗帘上,我会静静地把这些瞬间从大脑里调取出来,回味着,总是能一下子笑了出来,因为此时此刻,那一瞬又成为了永恒。
流行与永恒作文篇4
看日升日落,已十五个春秋。流水般的年华让我无限追忆。我的童年如诗,如梦,当我想刻意挽留它时,它已悄悄逝去,我明白,童年是留不住的。我只能拾起记忆中的一些碎片,细细回味,回味它的纯净,它的美丽。
我童年的记忆和外公外婆是串联在一起的,外公外婆用他们慈爱的臂膀一直保护着我。外公是一个身体硬朗的“瘦老头”,乐观,开朗,两只小眼睛总是笑成一条缝,他是我儿时的“玩伴”,他还用他那最质朴的话语引导我宽容的面对生活。他和我比赛早起,比赛吃饭速度,还陪我玩游戏,看电视,跟外公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快乐,每天幼儿园放学,翘首盼望外公的快些到来,每当窗户旁边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时,我的心里就乐开了花。外婆总是露出淡淡的笑,陪着我和外公,在生活中的每一天。和外公外婆在一起的日子,天气好像永远是晴空万里的,没有一丝乌云。妈妈总是很无奈地讲:“不要再这样惯着她了,会惯出毛病的。”但这时,平时大都沉默不语的外婆就会很坚定地站出来发表自己的意见:“孩子还这么小,应该要宠着她。”
现在,外公外婆的.头上有了好多白发,脸上也是布满皱纹,那每一根,每一条都引起我爱的记忆。外公外婆对我的好,每一丝,每一缕,我都感受得到,那爱,从未中断过……
天终是要黑的,惨淡的月光无力地散下,想要渲染出最后一丝华美,无奈时光飞逝,留下的只有支离破碎的梦境,我的心里有一丝伤感,为那挽留不住的童年,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经历过。再视月光,似乎又流转着珍珠般的光芒。在静谧的夜空中,外公外婆的爱会像那星星,会伴我直到永远……
流行与永恒作文篇5
这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人们通常用时间来考察经典与流行文化的差别,因为只有时间才能工整地审视出任何一种文化存在的价值和内涵,那些最丰盛的精神粮虽保存了下来,但那并不意味着那些被舍弃的都是文化垃圾。对生活的真实反映是瓮它的,真既是美,美不离真。从这个意义上讲,流行的文化是一种美,它是一种更加大众化、平民化的美。我们同时读着经典与流行成长起来的一代。我们在金庸的作品中寻找江湖义气、侠骨柔情,同时我们在李白和杜甫身上体味古人真实的豪迈祸沉郁;我们哼着《同卓的你》来纪念自己初长成的喜悦,祭奠我们终会逝去的青春岁月,同时我们也学会吟听莫扎特《小夜曲》的安宁和贝多芬《命运》中的悲怆。流行与经典有时候这是两个范畴的东西,偶尔的交集却不会因此而互相抵触、相互磨灭。我们不必因为文化的普及而焦虑经典的丧失,文化的概念的外延更加宽泛,却也是我们现代人善于的一种气度。
活在当下的我们并没有被赋予权利标榜刚刚诞生不久的东西为经典,所以它们以流行形式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但它们仍然是一个时代的真实写照。
或许一百年后,当人们回过头来老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会被确立为这个时代某种物象的象征,并成为经典。这个时代有一些纸醉金迷,所以意识流成为现代文学的一个常见表现手法,当言语不再能表达文化人的内心焦灼时,有些杂乱不着边界的搭配实际正是他们心中的呐喊。文化人正寻求着更多更新的突口作为他们思想情感传递的媒介。于是,形式越来越多、越来越杂,但杂而不乱、杂却大同,任何真正可以被称之为文化作品的事物都蕴含着对现实深深的思索,流行诞生于此,经典也从这里孕育。
的确,由于大量新鲜的通入,其中确实也存在着文化垃圾,对此我们更多的是需要一些宽容。因为经典与流行更多的是带给我们美的享受,他们的时间范畴不同,导致他们的价值取向不同,但他们都曾经伴随我们体验成长的喜悦与悲苦是一个浮躁却美丽的年代,我哼着光良的歌在海边大声许愿,我们手牵着手在草地上大叫“可以陪着你这样活着真好”,流行音乐、电视剧、小说正以铺天盖地之势将我们紧紧包裹住,偶尔生出一丝迷乱,偶尔有些彷徨,但这并不影响对于真善美的认知。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流行文化与经典同行的年代,当流行的美成为一种时尚,他并没有憾动经典的地位,反而可能孕育出新的经典。
还是多一些祝福吧,希望郭敬明的作品更加成熟,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希望现在的流行音乐少一些靡靡之音有人说李斯特的音乐曾经只是被当做那时代情歌哼唱,那么说不定哪一天newage的曲风也可以成为音乐史上的绚烂一笔。
流行美丽,经典依然永恒……
流行与永恒作文篇6
浅浅的笑容镌刻进深深的石壁,那婀娜的倩影,即使穿越千年也不消褪 。
站在莫高窟前,抬头瞻仰着这一幅幅的永恒,她们的线条里有晋的风骨,有隋的笑意,有唐的张扬,有宋的精细;宛若大漠千年不息的驼铃,在每个时代都摇曳着它那悦耳的声响。这就是永恒的力量!仿佛是九天之上的星辰,亿万年来静静守卫着这片土地;仿佛帕提侬神庙的石柱,历经千年的雨水洗礼,风刻沙磨,依然矗立;恰如飞天,那轻柔的舞姿,巧目盼兮的笑容,早己溶进华夏民族的血脉,任它漠漠广寒,指间梭罗,再无法消弭。
这就是永恒!是神女峰上的望夫石,穿梭古今,经历风雨,历久弥新。而流行与永恒相比,仅仅是石上掉落的沙砾,风一吹过,什么都不会剩下。只有经过岁月的洗礼,雷与火的磨砺的事物,才能被称作永恒。永恒持久,因为它经得住考验;流行易变,它仿佛是大漠中的沙尘暴,强势而迅猛,然而下一秒,又不知会吹向何方。流行是水,永恒是山,流行一刻不停地行走在消逝中,而永恒就是永恒,纵然天崩地裂,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它亘古不变。
我们这个时代,是个流行弥漫的时代。太多的流动元素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不可否认,有了流行,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有了流行,我们的青春焕发光彩。流行装点了我们的周围,同时也装扮了我们自己。然而,这个世界在越来越丰富多彩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浮夸,越来越轻率。人人都说流行好,是的,流行引领着时代的潮流,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但是,有多少流行是真正值得人去追求的呢?有相当的一部份事物的流行,是建立在很多人的盲目追棒,近乎歇斯底里的呐喊助威之上,然而这些事物的真正的价值却值得推敲。在人类的狂热之下,很多颓废的,阴暗的东西也被冠以流行之名流传于世,又有很多真正值得去关注,去继承的宝贵财富却在不经意间失去,再也找不回来。流行是时代的旋律但不是主题,唯有那些经过深刻思考的精神文化才是历史不停进行的动力。太多的浮夸的流行元素:让我们的心无法沉静,无法透过这层层的迷雾去探索精神更深层次的东西———那才是真正的永恒。当铅华洗尽,流行逝去,有什么比永恒更值得人们去珍视的呢?
秦始皇追求永生。在不断派出方士去寻求传说中的蓬莱、方丈、瀛洲的同时,不惜以极大的人力物力,在骊山下修建他的三界万世宫,妄想他的王朝能够万世传承。然而秦始皇薨于东巡的途中,不可一世的秦王朝也不久而亡。躯体的死亡,王朝的覆灭,如风云实变,刹那而己,惟有精神,特别是那些在人类历史中闪烁着光辉的精华,才能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免于寂灭的命运。正如布鲁诺那般,为了支持日心说,被教延活活烧死在刑柱上,然而他的身躯虽然化作了焦炭,但是他的精神,他的坚持却在火光中得到了升华,成为了永恒。自古至今,我们不断地感概于春华易逝,红颜易老,殊不知外物的美丽只是短暂的瞬间,正如流行那般,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们真正永恒的美丽,在于内心,在于我们不懈的精神追求。
永恒的力量在于久远古老的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一般,纵使历史沧桑巨变,这些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依然一代代地传承了下来。传承文化。又何尝不是追求永恒的一种体现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这种文化的继承和发扬中,我们也成就了属于自己的永恒。苏东坡在赤鼻矶下顿悟出的“物与我皆无尽也” 无疑是这份永恒最好的注脚。
有的流行的元素没有经过时间的考验,难免流于浮躁。然而不可否认,流行是永恒的一部份。流行有时候也会成为经典,剥开那层层华丽的外层,流行也就成为了永恒。就像后现代的设计,怪异,突兀,但是我们必须得承认,那是经典,也是永恒。
永恒脱胎于流行,没有哪一种永恒是与生俱来的。永恒也并非一成不变。它在岁月的荡涤中,不断抛弃陈旧腐朽的东西,又从流行中吸取有用的养分铸就新的永恒。这是一种文化的`交流和更新。正如杨丽萍的《藏谜》,古老的藏族文明与现代音乐元素发生猛烈的碰撞,使得藏族的音乐又唤发出篷勃的青春。这就是流行之于永恒的莫大影响。
永恒是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波澜壮阔,而流行仅仅是这条源远流长的河流不时激起的朵朵浪花和圈圈的涟菏。
永恒是一方浩瀚星空,深邃,幽暗而又不失璀璨,而流行仅仅是这片苍穹中昙花一现的流星。永恒是一曲亘古不变悠远乐章,而流行仅是这首曲子中时而激昂的音符。
永恒是时代亘古不变的基凋。当奥林匹亚宙斯巨像长满斑驳的青苔;当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成为真正的空中楼阁;惟有人类的精神文明,从九天之上的天河流下,流过耶路撤冷的疮痍,流过斯大林格勒的枪淋弹雨,成为一个个永恒,永远被人铭记。
当时代的洪流不可阻挡地席卷一切,淘尽六朝一梦的繁华,淘尽一切的浮夸,留下一个个基石般坚固的永恒。它们的周围,巨浪滔天,沧海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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