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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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6篇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我所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业务股室的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局年初总体工作要求,以发展地方经济为首要任务,以服务地方发展为监管目标,从严执法,加强监管,热心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到了保驾护航,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工作任务,为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等各项职能工作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现将我所20xx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转变职能强化业务,适应基层新常态。

针对工商质监合并后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及企业年报制度改革等新要求,我所积极适应职能转变,学习新政策,掌握新本领,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动作为。

(一)认真做好辖区经济户口管理工作。自新的工商业务网启用截至目前,我所新增各类市场主体77户,其中各类企业22户,个体工商户48户,农村专业合作社7户。我所对新增企业做到了百分之百场地验收和回访工作,各类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同时对辖区重点企业及特殊行业进行分类监管,做到百分百建立台账,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

(二)认真做好辖区工商年报等信用体系工作。在实行企业网上年报新制度后,我所积极宣传,耐心帮助,通过对各类市场主体发放《企业年度报告流程》,以及工商所现场接受咨询,协助指导等形式,认真服务辖区工商年报工作。在年报截止日期后,又积极通知已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进行网上年度报告工作,以较为满意的年报率结束了本年度工商年报工作。同时也圆满完成了上级定向抽查企业工商年度报告工作,对辖区定向抽查企业全部抽查并予以网上公示。

(三)认真做好辖区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工作。以规范指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辖区违法经营企业和活动进行有效规范与查处。今年以来,我所共办理完结局办案案2件(........。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案、........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所办案1件(........。案),简易案件4件,共计罚款2.8279万元。另本着对辖区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打击、规范治理的原则,我所正对山西漾泉蓝焰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压力管道未经检测一事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尚未结案。在查办案件总数上较去年有所增加,在查办案件性质种类上也有所丰富,特别是针对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案件查办,对辖区市场经营环境和安全生产秩序起到了有效规范作用。

二、坚决查处无照经营,先照后证见成效。

借助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前置变后置”等诸多新政策,我所积极宣讲,引导辖区无证无照市场主体办理执照。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截止目前辖区共计排查出无照经营户75户,规范办理营业执照的有51户,已停业16户,仍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户8户,共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0余份。对于尚未办理营业执照的8户无照经营户,我们将根据他们具体情况继续做工作,对于其中因场地房租等无法提供合法场地证明的5户继续予以关注和帮助,对另外3户屡屡督促不予办理改正的将加强工作,争取最短时间内予以规范,实现无照经营零隐患。

三、日常巡查依法履职,专项治理多措并举。

针对我所辖区主体市场特点,从实际出发,我所在确保日常巡查依法履职尽责的基础上,结合上级各项专项整治方案以及节假日市场监管要求,多措并举,对辖区市场主体进行分类监管。

(一)重点节日专项巡查,确保市场良好秩序。截止目前,我所以根据县局节日方案安排部署开展了“元旦、春节”两节市场专项检查、“五一”期间市场专项检查以及“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检查等行动。着眼各个节日特点对辖区重点企业,生活用品、节日产品,旅游市场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监督检查,确保了节假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

(二)专项治理多措并举,有效提升监管成效。截止目前,我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红盾护农专项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等工作。同时在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辖区2家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抽检,并对1家经抽检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细化了监管目标,补充了日常监管的不足,有效提升了监管成效。

(三)重点企业行业分类,治理隐患保障安全。基于我所的煤矿、洗煤厂、燃气、加油站、网吧等重点行业多而且散的特点,我所认真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档案台账登记和巡查制度,严格按照网格化责任划分进行每季度一次的重点企业市场巡查工作。截止目前我所对辖区内22户重点企业做到了俺是定期巡查,及时掌握辖区重点企业证照情况,生产情况以及隐患情况,努力做到重点企业全覆盖,安全监管无死角。

(四)特种设备重点监管,治理隐患保障安全。针对我所特种设备监管力量薄弱,经验知识不足的问题,在县局股室指导配合下,我所努力积极进入特种设备监管角色,通过参加晋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查培训考核班等形式,努力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我所辖区共有10户(其中2户停产停业)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我所对他们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标准全部建立了特种设备台账,同时借鉴城管所特种设备监管经营,建立了特种设备电子台账,做到了底数清,隐患明。通过对特种设备纳入重点监管,我所对辖区隐患积极排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5份。今年以来先后已整改消除了......。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尚未办结。通过这一年来对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从零认识到全监管的逐步转变,我所逐渐打破了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局面,努力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取得一定成效。

四、红盾护农农资打假,服务农民保障生产。

根据市县局红盾护农方案的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在今年春季红盾护农行动中重点做了以下几点工作:1、认真摸排统计,对辖区农资经营户登记造册。2、加强巡查,采取有效、长效措施监管农资市场。以登记在册的辖区农资生产经营户进行进一步的核实确定,明确实有生产经营户,对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三严查”排查行动(严查其经营资质、购销台账、进销发票等);3、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流动售卖农资经营者的检查和监管,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超范围经营农资的商户坚决当场予以下架停售。4、强化投诉举报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5,加强宣传指导,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商品法律法规知识,提供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五、问题不足依然突出,解决需靠方法意识。

在基本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之余,我所上下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着清醒的认识。业务上,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办案单调不能满足监管需要,无照经营、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处理还不足以做到无风险点,日常监管下乡走访次数和成效还需增加提高;思想上,主动工作能动性不足,畏难享受情绪尚存,服务意识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着力从工作方法上更加注重科学性,计划性,组织好工作,安排好人员。同时也要从业务上积极学习,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水平;想上转变态度,提升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六、服务发展任重道远,展望未来信心依旧。

今年以来,在全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但是,在新形式下基层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仍存在很多难题和挑战,在查处无照经营、特种设备监察和重点企业监管中我们还存在不少风险点和隐患,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之处,这都是我所明年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善的动力和着力点,相信通过我所全体成员认真不懈的努力工作,一定会取得更为满意的工作成效,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满怀信心的服务辖区市场主体,保障辖区市场秩序。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2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21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3

2020年嘎啦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旗局党委与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完成全年工作部署,以高度自觉的担当精神,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市场准入抓好窗口服务,落实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截至目前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8户,变更32户、注销29户,对新准入的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现场核查,截止目前我所辖区内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51户、《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证》5户二、局所联动旗局统一部署,嘎啦所抓住主要隐患排查期,在今年的春节、清明、五一、十一期间等重大节日期间以局所联动的检查方式,对辖区镇政府所在地、学校食堂、矿山企业、旅游区饭店、各嘎查行政村商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各类企业138家,发现安全隐患52处,下达责令整改31份,报上级批准立案9起,出动检查车辆100余台次,人员280人次。三、消费维权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征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使消费者学习到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累计发放宣传单1300余份,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13次,征集扫黑除恶线索1条并报送旗局办公室。四、食品安全保障嘎啦所与食品监管股今年共完成2次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通过前期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过程注重细节,实施全程监管,强化应急、明确责任,最后有效的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饮食安全。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2020年在全所人员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针对新形式下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和挑战,针对基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意识上不够高、在理论素养上不够专,还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认识;二是在学习促监管、学习促进步工作中,在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等学习工作上还存在被动学习或学而无用的思想;三是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不够严、不够细、不够规范等缺点,在行政执法中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技巧不够。但我们深信,在旗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所的共同努力,我们将逐渐适应社会形势和监管工作需要,实现自身有思想,监管有思路,办案有思考,继续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4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xx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了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的专项检查行动,现将近期专项行动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严格对照电站锅炉相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立即组织相关专家对本辖区内涉及到的电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做到不留死角、消除盲区。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二、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各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发出自查通知,要求对使用的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形成台账,并对照台账逐一整改,将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三、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的专项检查。按照通知要求,从设计、制造、安装、监检、定期检验等环节入手,重点检查了锅炉范围内管道是否定期检验、在建电站锅炉元件组合装置是否实施制造监检、安装单位工作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流量计壳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共检查6家使用单位的8台电站锅炉范围内的压力管道,排查出隐患问题2处,现均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更加清醒的认识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对于电站锅炉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明确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安全监察工作,保障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的使用安全。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5

在县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法制股的直接指导下,xxxx分局根据县局下达的目标管理进行分解,完善了各项制度,把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人,这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3月份时就拟定了辖区内如何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对食品市场、文化市场、成品油市场、粮油市场及农资市场采取措施进行

规范。

二、由片区专管员进行日常监管,并每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济秩序进行规范,并有巡查记录。

三、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交易行为采取依法监管,每天有专职人员进行检查,每月组织人员进行综合检查。

四、县局下发、转发各项文件、工作事项都能按时完成和上报。

五、分局成立了市场应急措施分队,做到了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按时上报了季报、半年报的各类市场报表。

七、建立健全了农资经营户台帐,做到了农资经营户“两票一档”的落实情况。

八、分局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了农资经营信用评定等级,并建立了2户农资经营示范店。

在今后下半年工作中,要加强组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方面而努力。

xxxxx工商分??

20xx-6-1

2023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展电线电缆等四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我们组织各相关股室分局学习省、市局印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针对性的学习电器及附件产品相关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二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五金店、农村市场等电器及附件产品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监督抽检14个批次,涉及电线电缆、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20xx年以来除日常监管以外,我局共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经营户200余户次,发现问题10个,3个已限期整改完毕,7个依法立案查处。

二、案件查办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共立案查处涉及电器及附件产品违法经营户5户,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现已全部结案,罚没金额0.68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如:未构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二是工作人员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开展检查时只能查看产品是否有标签标识及3c认证标志,但很难辨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只能依赖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送检,基层较难及时发现问题;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相关股室甚至只有一人从事质量监管相关工作,连基本的执法检查法定人数要求都达不到,外出检查只能协调其他股室工作人员前往,事情多时往往顾此失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我局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强化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依法从严查处一些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请市局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具体检查规程的培训;四是请市局加大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抽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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