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种真情流露的文本,需要彰显出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大家在写作文时一定要丰富自己的想象力才行,以下是报喜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痴迷作文8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痴迷作文800字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也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就是一个小书迷。
我看起书来,那可是非常忘我的哦!记得寒假的一天,我捧着一本作文书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春在枝头,柳条碧绿,桃花新鲜,春在空中,和风送暖,燕子翻飞,春在田间,麦田返青,菜花金黄……”这些好词好句,让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温暖的春天,忘记了当时的寒冷。我正读得津津有味,突然听到了一声大吼:“李宇博,快来吃饭!”哎呀,老妈的佛山狮子吼又来了,时间过得真快!我无奈地合上作文书,心想,抓紧时间,快去快回!可是一回头,那本书被风一吹又翻开了,好像在说:“快把我看完吧!”于是我又情不自禁地收回脚步,打开书,又看了起来。一会儿工夫,厨房里又传来了一声怒吼,老妈要发火了,我得赶紧去吃饭,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可书中精彩的内容正吸引着我,怎么办?对了,把书带过去,边吃边看!这么想着,我就把我的宝贝书一起拿去了。来到饭桌,我一边吃一边看,可我的嘴巴里根本就没吃进东西,米饭全被桌子给吃了,我却丝毫没有察觉。老妈见了勃然大怒:“快把你的书放到一边去,你都看傻了,连饭都不好好吃了!”哎,母命难为呀!我依依不舍地将我的宝贝放进了房间。快速吃完饭后,我又重新跑进房间,一下跳进了知识的海洋,一个个好词好句像鱼儿一样陪我畅游着。知识,倾注在我的大脑里,是多么的自由自在呀!
因为爱读书,我的书房里到处都是书;因为爱读书,所以做阅读时我总能很快理解文章的意思,体会人物的感情。这正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啊!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迷!读书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如果你也心动了,就赶紧拿起书,和我一起进行快乐旅行吧!
痴迷作文800字篇2
自从我出生以来,书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也许这是我们的天性,文字对我有特殊的吸引力。从我年轻的时候起,我就接触了大量的电影和电视节目。
我每天都看电视,所以我能比同龄人更早地阅读。此外,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了四个著名的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不再局限于名著,写真集、小说和传记都是我的猎场。在书的世界里,我是一个杂食者,阅读杂志、报纸和一切。我对书籍的痴迷已经达到了狂热的程度,并推迟了许多事情。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抱着新买的斯巴达克斯,饶有兴趣地看着它。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被这个故事陶醉了,完全忘记了今天早上有一节素描课。我起身倒了一杯水,抬头看着墙上的钟,嘿,为什么只有八点钟?继续找!暗自高兴,跳上沙发,然后看书。看到斯巴达只有几名士兵参战,我不禁为他担心。看到战场上伤亡惨重,我又开始担心了。看到胜利和胜利的话语,我太高兴了,我几乎要跳起来,被这个精彩而紧张的故事淹没了。看到一些气势磅礴、悲壮的文字,我仿佛看到斯巴达和战士们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杀死敌人,视死如归,于是我迅速拿起笔记本摘录下来。
读完这本书并摘录了那些美丽的文字后,我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现在已经9点40分了,我仍然坐在办公桌前,欣赏着我用最漂亮的字体抄写下来的段落和单词。伸了个懒腰后,我拿出手机看了看。闪烁的屏幕显示数字10:17。我突然想起今天早上有一节素描课。我匆忙换了衣服,拿起笔,冲出了门。在楼下,我发现我的脚上还穿着那双带着两个小棉球的拖鞋。难怪刚才那么多人看着我,急忙回来换一双鞋。当然,当我到达素描教室时,老师一定会像一阵子弹一样责骂我。虽然我因为阅读而缺课,但我一点也不后悔。即使是现在,我对写作的痴迷仍然比我小时候更加狂热。阅读不仅加深了我的近视,而且对我有很大好处。我是书迷,快乐的书迷。我读书,我快乐,我在书的海洋里游泳,偶尔玩冲浪,有时撞石头,但是我仍然喜欢它。
痴迷作文800字篇3
我放下手中逐渐消磨的笔,用刀片将它削尖再削尖,不断剥落的笔屑在空中飞扬着,荡起我内心长久而愈加丰满的痴迷。
小时候,我常常趴在画室的窗台上,隔着玻璃,静静欣赏阳光照射下斑斑驳驳的图画。那时,我的手指总会化作一支想象的画笔,在窗上谱写出线条的乐章。它们一点一点,在阳光中撩动,也拨弄着我心底的那份天真和喜爱。
我未曾想过,当我有一天走进这间画室,当我触及那短小的五颜六色的画笔,我就像抓住了一份沉寂已久的希望。只记得那间不算宽敞的教室中,我轻轻铺开一张白纸,听着老师的声音在耳边回荡,忘情地、拼命地画着。我手中的笔不断摇晃,在纸上勾勒出稚嫩的线条,虽然额头浸出细细的汗珠,但我的眼神仍然死死地盯着画纸,落下庄重的笔划,渐渐地用笔将画纸填满。那段时光,我总是第一个到达画室,又总是最后一个离开画室。我舍不下那亲切的画笔,在不断交替变化的灯光和阳光之中,那些五彩的画陪伴了我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此时此刻,绵绵的细雨在窗外斜洒着自己的生命。我已经长大,小时候的彩笔也换作了简单的铅笔。画室洁白的墙壁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一片皎洁,我画架上的那张白色的纸已经换成了米黄色,我手中的笔触就在这一片柔色中轻描粗勾。我轻轻地握着笔在纸上排线,深浅不一的色块渐渐在纸上荡漾开来。挺直的后背已经沁出一层薄汗,双眼也已经因样本上游离的灯光和色彩而变得迷蒙,但我仍然走心地作画。我的双手不断地轻轻抖动,摇摆的手腕渐渐成了一块虚影,细微的沙沙声也化作耳畔最动听的节奏,眼前墙壁上挂着的画也激励着我,我渴望超越它们!那幅想象中的画,在我每一笔的勾勒中都透出一份痴情,放下笔的刹那,内心的深情也结出了亮丽的果实。我凝视着它,抚摸着它,一如童年。时间在这里静止,我的整个世界在这小小的彩色空间里被无限的放大……
时光荏苒,那些美好的过去在记忆里停留,当我驻足回首,用温暖的画笔在心间画出清晰的轨迹时,一笔一画都深深地勾着我的依恋。那份经历光阴洗礼的痴迷,是我心灵的安放之地,陪伴我成长,带给我深深的慰藉,成为我血液中的生命之光。
时光在变,我在变,但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痴迷作文800字篇4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痴迷作文800字篇5
我呢,没有什么特殊的喜好,就是一个特点,喜欢读书。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就等于结交了一位良师益友”。可我爱读书这“毛病”也让我吃了不少的“苦头”。
星期六的下午,做完作业,我闲着没事干,便到路边散步,嘴里还哼着小曲,忽然,我看见邻居家的小红捧着一本新书,听说很好看,于是我马上回家,求妈妈给我买,可妈妈说太贵了,而且我的书又这么多,不让买。我只好向邻居家的小红借,我用我这三寸不烂之舌说了半天,她也没吐出个“借”字,我看她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生气地大声说:“那你想怎么着吧!给我个准信!”她想了一会儿,说:“除非你给我个东西,我借你一天看,但不许弄坏了。”这机会可不能错过。于是我满口答应,高兴地立马飞奔回家,冲进妈妈的房间,在化妆台上随便拿了一个东西,转身即回,幸好这玩意儿被她看上了。我如获珍宝,小心翼翼地抱着书蹲在墙角,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晚饭时,我们正在吃饭,只听妈妈惊叫道:“我的发夹不见了,那可值一千多元呢!”“扑哧”我嘴里的汤喷了一地。看着妈妈难过的脸,心想:“糟了”,我拿的“交换品”好像就是发夹。可看了别人的书总不可能要回发夹吧!唉!无可奈何,我只好硬着头皮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龙颜大怒。那天我尝到了“竹笋炒肉”的味道,那滋味就两个字——难受!
因为我的这个读书劲,妈妈“被迫”不断地给我买新书,家里的书就堆积如山了,我书包里装满了课外书,每天像背座山似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视野开阔;读书,使我从一个无知孩童成为一个懂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少年;读书,使我有了自己的思想,有了自己的是非观念和审美观;读书,更让我感受到了知识的无穷魅力……
书——我的最爱!我永远的最爱!
痴迷作文800字篇6
我是一个小书迷,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我就喜欢上了看书,因为书上总是藏着一些精彩的内容,会把我深深地迷住。
那是一个明媚的下午,我已经上了一年级,那时候我才八岁,个头小小的,个子也没到我现在的腰。当时,我坐在那个靠窗的位子上。我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看窗外,小鸟们“叽叽喳喳”地唱着歌,柳树“沙沙”作响。风一吹,柳树就随风跳了起来。远处,一阵清香从其面前吹过,让我感觉这个世界突然变得美妙了。这样的风景正能配合我看书。不一会儿,我感觉我就能进入了书中,看那一次次有趣的故事都向我奔来,使我着迷。
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可能不会像一年级那样,有许多时间看书了。现在我只能晚上快睡觉的时候看一会儿。这是我的习惯,一天中只要不看书,我就睡不着觉,因为在睡觉的时候,我总会想一些有趣的故事,一想起这些故事,我就会很快地进入梦乡。
四年级的作业繁多,下课时,我会一边看书一边做作业。有几回,我在上课的时候,被老师发现了,我现在真希望回到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也喜欢看电视,但爸爸总是会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到了四年级我就开始后悔了,我该珍惜以前看书的时间啊!
我最喜欢看沈石溪的书了,因为我也很喜欢小动物的。现在双休日,一做完作业后,我就捧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同时,我也喜欢看曹文轩的书,一翻开他的书,我就可以很快入迷。他写的都是他身上发生的事情。我喜欢他写的《单行街》,翻开书,我的眼睛始终盯着这本书,偶尔,眼睛实在有些发酸,也会看看外面的景色,听一听那清脆的鸟鸣声……
好书伴我成长,看书是我的喜好,它已经陪伴我四年了,我会一直喜欢看书的。因为,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
痴迷作文800字篇7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
痴迷作文800字篇8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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