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从故事情节、人物性格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读完一本书籍后,认真撰写读后感是对个人思想深度的挑战与提升,报喜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药读后感15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药读后感1500字篇1
拜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一书,感触很深。这本书是李老师25年教育教学思想和智慧的精华集粹,全方位地阐述了李老师的教育观、学生观、班级管理、思想工作、心理教育以及语文教学的理念与实践。李老师把他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与教育情感融为一体。语言朴实而富有诗意,形象而充满激情。读着书,让人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
启示一:童心是师爱的源泉
李老师提出教育者是否拥有一颗童心,对教育至关重要。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怀有儿童般的情感,能够自然地与学生“一同哭泣,一同欢笑”的教师无疑会被学生视为知心朋友,赢得学生的心灵。教师的童心意味着拥有儿童般的兴趣,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应该在任何方面都与学生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多一种与学生共同的兴趣爱好,你便多了一条通往学生心灵深处的途径,他们会不知不觉地把老师当作朋友。在与学生嬉笑游戏时,教师越是忘掉自己的“尊严”,学生越会对老师油然而生亲切之情——而这正是教育成功的起点。
启示二: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本文由一起去留学编辑整理,转载自一起去留学/转载请保留出处。
李老师深深打动我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他始终如一和学生进行心与心的交流。“爱”是李镇西老师永恒的教育理念,他可以和孩子一起过年,一起玩雪、拼字照相,真正融入学生生活,在一次次的“师爱”理解中留下了精彩的生命瞬间。在没有读李老师的书之前,我曾那么地自信自己是“爱”学生的。读完这书我扪心自问,我爱每一位学生吗?我对学生的“爱”真的是无怨无悔吗?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改变自己过去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李老师让我对热爱学生的爱有了全新而深刻的理解:
爱,不单单是欣赏优秀的学生,而是“怀着一种责任把欣赏与期待投向每一个学生”。
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
爱,不应是对学生的错误严加追究,而是“博大的胸襟”“对学生的宽容”。爱,也不应是对学生的纵容,而是“必然包含着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乃至必要的合理的惩罚”。
爱,不只是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而是要“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理解学生的精神世界“学会用他们的思想感情投入生活,和学生一起忧伤、一起欣喜”。
爱,不仅仅是只对自己所教的这几年负责,而是“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
爱,不是用一颗成年人的心去包容一颗颗童心,而是“需要一颗童心”,用童心去碰撞童心。
爱就是“一份纯真,一份庄严,一份责任感”,就是民主,就是平等,就是把“童年还给童年”,就是为学生的‘美丽人生’奠定美好的开端。只有这样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只有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
启示三:教师每天的必修课“五个一工程”
我最欣赏的是李老师无论多忙,每天都要进行的“五个一工程”: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个学生谈心或书面交流,思考一个教育问题或社会问题,读书不少于一万字,写一篇教育日记。在我们看来,这需要何等的毅力啊!然而,李老师却不觉得需要什么“毅力”,他把这样艰巨的工作看成是自己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已经变成了习惯,就像每天需要刷牙洗脸的习惯。这一切的一切,李老师做得有滋有味,做出了成绩,并乐在其中,实在让人佩服!
同为教师的我们都清楚,这“五个一”做一天两天还可以,但要长年坚持却实在是不易。这其中的前两个一即上好一堂语文课,找一个学生谈心倒还容易,因为作为教师每天都会上课,批改作业并与学生接触,只要存心上好课就可以把每节课的水平提高,至少在原有基础上有长进,只要认真解决学生的问题就必须了解学生,找学生谈话,教育帮助学生。而后三个一即读一万字的书,思考一个教育问题和写一篇教育日记要每天坚持的话,非一般毅力的人可以做到,特别是每天一篇教育日记(他一般都是几千字),要坚持则非常人可以想象,所以李镇西老师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我感觉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他的“勤奋”,会挤时间。鲁迅先生说过:“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肯去挤,总是有的。”其实,不是有没有时间的问题,是你愿不愿意去挤的问题。有时,我们太浮躁,不能安心地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有时,我们太拖拉,总是把今天的事拖到了明天;有时,我们也雄心勃勃,但总难坚持。
启示四:做有思想的老师
作为一名教师,仅有童心与爱心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要做一名有思想的老师。李老师书的第二章便是“提高教师的素养”。最欣赏里面的三篇文章《做有思想的教师》、《阅读和写作,提高教师素质》、《从做学生的“灵魂工程师”到“向学生学习”》。
书中这样说到:只有个性才能造就个性,只有思想才能点燃思想。让没有思想的教师去培养富有创造性素质的一代新人,无异于缘木求鱼。仔细想来不无道理,回想从教几十年的自己,不正是缺乏思想吗?工作之余从未主动思考一天或几天来的工作,思考自己的课堂,思考自己的学生。在接受各级培训,听取专家讲座时,也只是习惯性的接受,很少主动去思考。近来,朱校长不断提起“做一名优雅的教师”,我想其第一步一定是要有思想,只有用思想才能提升教育的品质,
只有有思想的教师才会培养出有思想的学生。“做有思想的教师”是应该深深根植在我的心中,甚至每一位教师的心中,成为一种信念和追求。
“做有思想的教师”,除了有思想,还必须要有一定的底气,如果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没有厚实的人文底蕴、没有创新的意识,那也只是一种空想。李镇西老师将“读书、教书、写书”视为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书中李老师将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杂志分类罗列出来,有古典类、文学类、教育类、人文类、杂志类,样样俱全。惊讶李老师哪来的那么多时间去读书,其实他早已养成“手不释卷”的习惯。回想自己,真是惭愧,每次总是以没时间为借口,放弃为自己充电。现如今,如火如荼的“书香校园”读书活动正在展开,我想自己应该以李老师为榜样,博览群书,开阔视野,提高素养,将阅读作为自己的生存方式之一。要想成为一个有思想的教师,就要勤于思考,勤于钻研,并且养成习惯,从中品尝思考阅读和写作的乐趣。付出多少汗水,才会收获多少果实!
启示五:做“最好”的老师
“做最好的自己!做最好的教师!”这是李镇西老师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在25年的从教生涯中这么做的。“谁都渴望成为英雄豪杰、伟人巨匠,但受自身条件、社会环境等制约,真正成为艺术家、文学家、企业家的,只是少数。那什么样的老师才是最好的老师呢?用李老师的话说,“最好”就是“更好”,虽然这个“最好”永远达不到,但一个一个的“更好”,便汇成了一个人一生的“最好”。“做最好的自己”,强调的是自己和自己比,昨天的自己和今天的自己比,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今天备课是不是比昨天更认真?我今天上课是不是比昨天更精彩?我今天找学生谈心是不是比昨天更诚恳?我今天处理突发事件是不是比昨天更机智??”他说:“每天都不是最好,甚至每天都有遗憾,但每天都这样自己和自己比,坚持不懈,我便不断地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拢”看到这里,我想到了自己,也增强了信心,只要我争取每天多读些书,每天都有点进步,每天都做得更好,每天都比前一天有进步,我想我一定会有很大的提高。我相信没有最好,但是我相信可以越来越好,做自己心中最好的教师,让自己在教育的舞台上,演好自己的小角色,让台下的观众为自己的表现发自内心的喝彩。许多年后,我们不会都成为名家,但是许多年后,我们一定会桃李满天下的!
药读后感1500字篇2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看见他们之间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药读后感1500字篇3
费孝通老先生的《江村经济》(其实,此书在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名是《中国农民的`生活》)最早是1939年以英文版面世的,其后直到1986年才有了中文译本。这时隔的40余年,可以说贯穿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中国历史进程——从国民党统治到新中国的建立,以及建国后的几个不同发展阶段。所以单从时间上说,此书是中国近现代发展轨迹的见证者;另外在内容上,此书由于中译本出现时间较晚,所以现在大家所见的中译本里一般都会附加费老先生在回国后对江村陆续进行的十余次调查情况以及其总结和比较。作者将本书的研究范围从上世纪30年代一直拓展到90年代,而这些后续的补充也极大的提升了此书的价值:特别是在历史研读和文献价值方面,因为目前还未出现第二本能对某一地区进行的长达60多年的调查和总结的著作,这不能不说是我国社会学研究历史上的一个奇迹。所以,无论上是作为历史资料来研读还是作为社会学研究著作来看,此书可以说都是首选。而事实也说明了这点:此书自面世以来就是那些有心了解、学习中国农村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变迁的入门之选。
首先接触此书的感觉就是通俗易懂;待稍微深入进去后,我们才发现它已经为我们踏入中国农村这一重要而宏大的调查领域提供了一个绝妙的范本。可以说,现代对于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很难不受到此种风格的影响:从《黄河边的中国》到《私人生活的变革》,无不闪烁着此书的影子(看了一点,即有此种感觉····不当之处请明者指正)。而这点其实也激起了我对于此种调查风格或是研究方法的反思:为何一种思路或是方法在没有出现之前很少有人去运用它,而一旦其出现则如同秋风扫落叶之势风靡不止呢?能否简单的比较说是某位大家创造了一种风格,还是说他适应了大众对于某一事物的欣赏和偏好而顺势而为的。对于这个问题,只是一点突发奇想而已,其实不应该是我们读书笔记的“正规任务”,仅此自娱吧!
另外,看了此书,不禁联想起了另一位社会学大家——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一书。虽然二者描述的现实以及作者的关注点有明显的差异,但我们从这二者的比较中不难发现它们的异曲同工之处:对于调查地的现实片段所进行的观察异常细致入微,并在实地资料、调查数据以及现场感受三者中实现一种平衡和统一,构建出其理论体系和分析的框架,最后能够给人以极大的认同感。能达到这几方面的著作其实就已经是相当难能可贵了;但对于此二书而言,如果仅仅如此,那它们也不会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之作了。在我看来,它们骨子里最重要的通点就是作者通过其犀利的眼光加上严密的思维逻辑,把这些我们看来都很日常的材料进行了重新构建和解读,以此勾勒出一种我们时常会有所察觉但却只是一堆碎片、很难以言语表达的情境。而这也正是我们通过学术调查、研究所最需要培养和锻炼的,也是我们这些初学者最为缺乏的。
一直有种观点:我们现在写论文、做学术研究,最忌讳的就是抱着一种为了论文而论文或是为了学术而学术的态度。但很可惜的是,越来越多的案例告诉了我:论文或是报告的写作已经越来越偏离我们的初衷和目的了。现在的我们,在思维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上已经落后了很多,剩下的只是机械的套用他人的数学模型和公式,以此来为我们的结论服务。从这点上来看,看似是让我们的分析推理变得更加严密、准确了,但事实上却是我们对于事件洞察和分析能力的丧失,以至于我们需要通过外界的数据和模型类来为我们的推理和结论做靠山:我们已经很难做到用语言来深刻地表达事件背后的逻辑及其深层次理念了。此类变化已经把学术研究所能带给我们的最有价值的锻炼和提升都消耗殆尽,对此,我们却乐此不疲:每天都在把自己关在一片数据和统计软件中,仿佛对事件本身的分析和追踪理解已经不再是其任务了。所以,现在重读费老先生的书,是对于自身的一种反思和总结,还是很有必要的额!
正如费老先生自言的那样,他对自己学术生活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理论要和实践相结合来为改革服务”。他在本书以及后续调查得出的基本结论中就包括很重要的一条:“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饥饿的问题。而贫困的一个很重要的根源就在于农村的土地制度,出路就是改革土地制度”。费老先生在70多年前就已经清晰的看到中国农村的发展的基本障碍或是瓶颈了。这一方面让我们对其学术能力以及对问题的洞察力深感敬佩,但另一点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的是: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国家在发展农村的过程中,始终不能够很好的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这不能不说是对当前学术研究的一种嘲讽和无声的鞭策,至于这种反思到底能否在新形势下得到很好的处理,我们仍然需要去观察和验证。
貌似说了很多极端的话,加之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请尽情批判,欢迎指正!
药读后感1500字篇4
放下论语时,似乎关于人生、事业、处世,已不再有遗漏的问题需要询问。
只剩下一个疑问:孔子为何要去做一件完不成的事?
孔子绝非无知之人,世事翻涌、黄钟毁弃,这都在他为官、行走、挣扎的大半生中张牙舞爪地啸叫,他尧的额头之下,子产肩膀抬着的,皋陶的脖颈之上,那孔夫子独有的慧眼可以见识千般善恶,那孔夫子独有的头脑可以判断万种臧否。他知道这世道,得救。
可他只有一副丧家之犬的身躯而已。
他不是大义的唯一拥趸,这世上原先还有无数大义的忠臣,无数能够认清一切的人,可是所有人在这世态之前依然只有丧家之犬的模样,似乎都无可奈何。于是大家四散,归隐山林,继续做一条无主的狗,不顾旧主处于何种窘境,只想归于孑然一身,纵使有百般留恋,
然而无能为力四个字已经反驳了一切。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没有必要。
由此人世只剩下了孔子等极少数人,和这个依然狼奔豕突的社会。
孔子想:不管世道如何我还没死啊
孔子又想:既然我没死那我当然要继续为大义努力啊!
于是有了孔子,那群圣人中最艰难又最顽强的那个,伏在大义脚下叩拜得最疯狂的忠臣。
孔子的信条便是盲目与努力。盲目在于他飞蛾扑火式自取灭亡的挑战上,他就像飞蛾,只知道光明,无所谓为了它,毁灭与否,只要活着,我的生命就献给大义,没有保留。但他的盲目是理性的,他知道大义必然胜利,而他证明了这件事,所以他知道这是值得的,这就是他的理性的盲目,为了理想无所谓毁灭与否。努力,便是努力,将生命精准合理地送给理想。
我们是否有必要学习这理性的盲目呢?
我们听过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知道生命至上,我们学着不让某一件事代替我们的全部价值,人生有很多精彩的其他事,一个海关可以写明史,一个博士可以拉小提琴,一个医生可以是一个短跑冠军,我们没有必要把生命完全倾注于一件事,满足奥林匹亚式的或得桂冠,或舍生命。一个头衔或许真的没法表示一个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的全部价值。
但我们中的许多人是不是也因此让生命逐渐贬值,因为生命的昂贵而变得吝啬,因为青春只有一次就在努力之外踌躇。作业是你全部的价值吗?有人反问;考试是你全部的价值吗?另一个人也问。于是他们牵着手去娱乐。的确我们的价值,尤其年轻的价值不是区区考试、作业可以概括的,但是我们却往往会让生命完全失去价值,停止努力因为不值呀!可我们在此时不在奋斗中挥洒生命,难道就要将青春束之高阁,待其腐烂吗?
例如抗战时期的沈崇诲,将门之后,清华大学出身,自愿成为空军飞行员与日寇搏杀。当时教官问:战斗机装配了几颗子弹?他立马回答:长官,271颗,其中一颗是我和的飞机!最终在战斗中,他射完机枪里最后一颗子弹后拒绝返航,驾机极速撞向日舰,最终殉国。他就是电影《无问西东》中飞行员沈光耀的原型。有人问,这样他的生命与一颗普通的子弹是不是毫无区别?我想说,是的,但值得。生命着实可贵,更何况沈崇诲的出身,但是他的生命是作为一颗饱含着奋斗与愤怒的,民族的复兴与自由的,代表了全体同胞的子弹射向敌人,这是一颗与他的生命一样可贵的子弹,他的价值实现了,他的生命献给他最崇高的理想,我想说,他的生命很值得。还有许许多多抗战时期、革命时期的英烈,他们中的许多都没有看见胜利的那天,但是他们知道他们的生命终将以胜利赋予价值,这便是值得。
我们和孔子一样,都只是一个无力的人,我们也有各自的理想。我们又是那么自尊,生怕理想有愧于自己的毕生努力。但是既然知道这件事是正确的,为何不去做呢?无所谓我们能否看见胜利的日子,为何不敢为一件正确的事付出全部努力呢?又有多少人是倒在梦想这个名字前而不是被梦想本身打倒呢?
只求为之,无问西东,这是孔夫子的勇气,也应该属于我们。
药读后感1500字篇5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药读后感1500字篇6
从儒学巨著《论语》里的“百善孝为先”到《诗经·小雅》里《蓼莪》这样脍炙人口的名篇,从《乐中由百里负米》的故事家喻户晓,到将领岳飞的“至亲至孝”万苦流芳,一张罗中立的油画《父亲》揩去了多少人的眼泪,一首筷子兄弟的《父亲》唱碎了多少人的心弦,孝,就这样从古至今流传下来,成为一种美德,一种习惯,时时刻刻震荡着我们的心泉。
随着近代潮流的大门缓缓打开,人们逐渐屏弃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修改了披麻戴孝,守丧三年这样繁琐的礼节。鲁迅先生也深刻地揭露了《二十四孝图》中“卧冰求鲤”“老莱娱乐”“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的本质,“孝”脱去了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的光鲜亮丽的外衣,融入了普通生活。
可在当下,“孝”似乎变了味,任凭广播里一遍遍地弥漫着“常回家看看”的歌曲,一些在在大城市里打拼的年轻人还是无动于衷,不愿也不肯回到黯淡破败的老家,任凭老人们在电话里一遍遍地呼唤着儿女的名字,得到的也只是“我还在忙”二句冷冰冰的话语。他们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往父母的账户上扔下几个冷冰冰的数字,便自认为报答了父母亲辛苦哺育的恩情,可谁知花高价所买来的“孝”也抚慰不了老人们在门边翘首以盼的孤寂的心。大抵还是孔子明白得透彻,“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道理我们都懂,只是,转身便忘了。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不少老年人随子女漂泊异乡主,照顾新生婴儿,这些老人也被学术界冠以新的标签——老漂族。表面上,他们是这座城市极为普遍而自然的一部分。但他们并不属于那里,这些老人从四面八方来到子女所在的都市,在每一天的黄昏中奔波忙碌,也在一生的黄昏中漂浮不定。儿女们只明白工作忙,没时间带小孩,这时才蓦地想起被遗忘在角落里的他们,匆匆一个电话过去,他们便驮着大袋小袋家乡的气息搭上火车,放下电话后“被需要”的欣喜,儿女们无法体会;广场舞是很多老年人的消遣方式,但他们更多的选择是远远地观望着。儿女们不曾知晓,和当地老人搭话时,对方“听不懂”的尴尬处境,儿女们感受不到;还有孙辈们因为“代沟”的嫌弃……他们整日奔波在狭小的圈子里,却达不到子女的标准。
不仅仅是老漂族数目的宠大,此刻的孩子们也难再有《陈情表》里李密对祖母深深的感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我们大多在抱怨父母的条件,不停羡慕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二代们,抑或整日为“代沟”所困,处在无限的不被理解的烦恼中。
孝,逐渐成为一种形式,逐渐淡化,感情亦是如此,如今,是人人捧着一部手机,时而的寥寥几语的几句交流,那么以后呢?且不论《萤火虫之墓》里节子兄妹在战争中被舅父舅母无情抛弃的人之常情,也不说知名国际公司珀莱雅ceo被女儿告上法庭的习以为常的豪门闹剧,可这样下去,当小说里的那些想象成为现实,《李尔王》中,葛罗斯特一家的自相残杀,甚至是《1984》里的孩子们主动告发父母们的“二心”,将他们投入监狱,人们没有了一切感情,一刻的简便,一个能够倾诉的人,我们该怎样办?
当然,尽管“孝”的提倡仍需思考和改善,许多感人的瞬间也在一次次地温暖我们。孝心少年曹胤鹏乌鸦反哺,生死相随,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其实大多数人都懂得“孝”的含义,可不幸的是,我们往往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体会正如龙应台在《目送》中所说:
“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可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这一端,看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并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所以,从此刻开始,别再一遍遍地出神地谈着“孝”,别再为教师布置的为父母洗脚的任务发愁,对他们真诚的说一句“我爱你!”
药读后感1500字篇7
人应该怎样活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暑假阅读了余华创作的《活着》,那质朴的语言和近乎光怪陆离的情节让我为之折服,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听惊雷,如沐春风。
小说的讲述扣人心弦,让人为之动容。全文以作者与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的聊天展开,当作者和老人见面时,这位老人早已年近八旬,夕阳的余晖照在老人黝黑的脸上,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充满着沧桑与故事,他将自己的过去向作者娓娓道来。老人年轻时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生命本该大富大贵,然而他却不思进取,凭着父母辛苦打拼来的财产肆意挥霍,俨然是因为执挎子弟,并且在不久之后输光了家中的所有财产。他父亲在死前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把祖屋和地契卖了,替他还债。终于,福贵在无尽的忏悔中彻底醒悟了,他开始尝试着做农活,虽然一家人的生活饥寒交迫,但也非常踏实。
千万不要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作者以如此平淡的结尾收场,那他就不是余华了。或许是年老的缘故吧,福贵的母亲因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撒手人寰;紧接着,他的妻子也得了软骨病,追随他的母亲去了天堂;而他的儿子则在唯他人输血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在生下一个男孩“苦根”后,便一睡不醒。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无奈,很痛惜,而福贵却仍然在与狰狞大笑的命运抗争着,从未放弃。但是死神并未眷顾他,反而令他家唯一的血脉苦根在吃东西时噎死了。
整本书以戏剧性的一幕收尾了,只留下读者仍在原地呆呆地站着,回想刚刚所受的心灵洗礼,内心不尽感慨万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如是说道,是的,是一本充满血和泪的书,通过中国农民的生活去告诉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活着的决心来承受巨大的苦难,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就像“千钧一发”,用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也不会断。其实,绝望是不存在的,我本不信,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
福贵的生活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时间的动荡与宁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但他用学会了适应。也许,他的一生悲苦地让人感到窄若手掌,可是他的一生却又十分顽强,宽若大地。这是个矛盾的问题,福贵在命运面前看似弱不禁风,实则顽强抵抗,用苦难安慰疲惫至极的心灵。
药读后感1500字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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