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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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的力量在于它能够让人们在文字中找到慰藉,治愈心灵的创伤,每一次写作文都是一段旅程,让我们在探索中找到内心的平静,下面是报喜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最新7篇,感谢您的参阅。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最新7篇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1

去年圣诞节时,妈妈送给我一架遥控飞机。

一拿到这个礼物我就很兴奋,迫不及待地打开外包装,拿出飞机仔细观察起来。这架飞机只有成年人的手掌大小。它由一个黄黑相间的塑料机身、两组黑色的螺旋浆和一个银色的金属底座组成。机身的.侧面有一个充电口,可以连接电源。它还有一个配套的银黑色遥控器,上面有一排控制杆、一个开关和一盏小显示灯。

我给飞机和遥控器充好电之后就开心地玩了起来。一开始,我总是控制不好,飞机起飞后不是碰到什么,就是摔到地上了。尝试了几次后,我发现操作遥控飞机时要非常小心谨慎,因为它的反应灵敏度很高。渐渐的,我掌握了使用遥控器的方法。我把飞机放在一个比较平整、开阔的地方,打开开关,慢慢推动左边的高度控制杆,让飞机缓缓上升。等它升到一定高度后,我再推动右边的方向控制杆,移动飞机的方向。让它降落时,我慢慢地向下推动左边的控制杆。如果一不小心推得过快,飞机就会猛地摔到地上。玩熟练之后,我开始尝试一些有难度的动作,比如驾驶飞机停到桌子上,或者让飞机在空中转圈。爸爸妈妈看到了,拍着手连连赞叹我的遥控技术好。

这架遥控飞机既能让我放松身心,又能锻炼我的协调能力。我真喜欢它呀!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2

我见过很多很多小猫,最喜欢的还是在萌猫咖啡厅遇到的那只小桔猫。

它橘色的小脑袋像一个长着两只三角形耳朵的小太阳,它的脸圆圆的,眼睛就像流光溢彩的玻璃弹珠。它的身子圆滚滚的,像一块抹了橘子酱的面包。它的小尾巴短短的,四条腿胖胖的'。

它很爱撒娇,也很粘人,非常调皮好动,据说有一次差点打破了客人的咖啡杯。

小桔猫喜欢玩泡泡,经常弄的爪子湿淋淋、粘糊糊的。它还喜欢让客人摸它那柔软的肚皮或让客人给他挠痒痒。它更喜欢让主人给它扎两个粉色的蝴蝶结,再穿上粉红的小裙子。当然它最喜欢的还是吃完午饭和三、五个小伙伴一起露着肚皮晒太阳。

它有一个桃子形的小窝,是粉色的。里面的毯子是白色的,还有一个橘色的小枕头,非常舒适。小桔猫非常喜欢,经常在里面睡觉,而且一睡就睡十几个小时。主人从被窝里抱起它,它还懒懒的,好像在说:我还没睡醒呢!

我最喜欢小桔猫,没有之一。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3

我家门前有一个篮球场。小时候,我经常看见大哥哥、叔叔们在那个篮球场打篮球。我非常佩服他们投篮投得那么准。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了打篮球。

在我七岁那年,爸爸为我买了第一个篮球。它虽然不起眼,却让我在篮球技术突飞猛进了。我拿到它后,不管天气有多冷多热,每天一有空闲就去练球。打篮球成了我最热爱的运动。只要有一天不打,我心里就会觉得不踏实。

我最爱投三分球,我的三分球不算太准,能保持在50%左右。我的姿势也很酷,像大帅哥。

每天一放学,就是和同学们在篮球场尽情尽兴的打一场比赛。打篮球时,我们玩得大汗淋漓,穿的.运动衣回到家甚至能拧下水滴来。

在家里,最吸引我的电视节目就是中央5套体育频道了。除了看篮球赛事新闻,我最爱看的还是nba的篮球比赛,在nba的篮球比赛中,巨星云集,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十分精彩,引人入胜。我崇拜很多篮球明星,比如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姚明,麦蒂、艾弗森、韦德……

我虽然爱打球,可学习也丝毫不会放松。而且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球场上的拼搏精神就会激励我着,让我不要气馁,要坚持到最后。

我庆幸有篮球陪伴,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好处。自从我开始打篮球,我的个子长高了很多,身体也更加强壮有力,再也不像从前那样经不起风吹雨打,经常感冒了。

我喜欢篮球运动,我愿篮球伴随着我的一生。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4

我们家有一只“金鹰”的小狗它的身高只有40厘米,有一双乌黑的眼睛,是一只毛瑟犬,侦察能力强。

我只要在“金鹰”面前出现它就跑过来,我在看书时,它把我的书顶飞,把我已经准备好的大餐洒在地上,然后我把车子藏起来,我上班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它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他看见地上有车胎印,它并不是向车胎印走我失败了,我只好跑到地上,看“大饭”菜没了,我只想这个小狗是个小吃货,我跑到我的`方向以后,我和她终于碰面了,他在房顶,我在房下,我想他本来一个鬼脸,他在叫旺旺。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太坏了。不过从这件事,我对金鹰更加喜爱了。

他还救过我的命。有一次,我带着金英去散步。我在路上碰见那条疯狗。说时迟那时快那就好像我扑来。金鹰一摇,咬住他的尾巴。咬着它的尾巴,像我退了几步。我当时要哭了。这是那只疯狗,像我们家的金鹰吼叫。然后,在一阵灰尘途中撕扯起来。我回家拿出一个棍子。三个五除二的,把这只疯狗打他下。我看到她的脚掌上有一处口子,我想他消毒。

这是我们家的精英。从我们家的这只小狗上可以看出人友的,人的情谊狗友的狗有的狗的友情,这就是所谓的爱之链吧!

你喜欢吗?如果喜欢请看续集。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5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6

那是1999年一个可怕的春天。往年的这个时候,每个人都应该看《所有的爱》,但今年,没有人看,因为植物为了生存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反击。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摘几片叶子,做标本,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有些人把植物当玩具,却不懂得珍惜,不懂得摘树叶摘花,不懂得破坏植物的根。还有就是因为人们新发明的武器,他们不得不把森林当成战场,一天就能摧毁30亩森林,把它变成一片贫瘠的荒地。正因为如此,植物一次又一次地为生存而进化:叶、根、茎等。已经变得刀枪不入,不怕火,可以借助阳光走出土地,长得快,从地上钻到地下……然而,人类并没有注意到这一切。第二天一早,植物国派了一半的部队去攻打这座城市。那些人都傻眼了。植物就像整个迪亚,它们什么都不怕。人类不得不停止战斗来保护这些植物。但是,从哪里可以预防呢?我之前也防不住,但也下了地。唉,人类只能死在这里。这样,随着建筑物的倒塌,一个人毫无防备地死去。就这样,这批植物被攻击到了晚上。那一刻太阳落山,人类伤亡无数,进攻的植物都死了。人类为这次胜利感到高兴!然而问题又出现了。那一天,很多人因为缺氧而死亡,人类陷入了沉思:植物攻击是有原因的,没有人会无理攻击。我们以前已经造成了太多的破坏。人类终于明白了,派使者告诉植物,虽然这场大灾难不是真的,但我们也要好好想想,不要等到这一刻才真正知道植物对人类的意义。

作文我最喜欢的花400字篇7

一句闪光的名言会影响和改变我们的一生,它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指导着我们学习和生活,激励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进。

我喜欢许多名言,“失败是成功之母”;“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爱好出勤奋,勤奋出天才”……句句都激励着我,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高尔基的那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是啊,书能让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获取更多的知识,从孩提到少年,是书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智慧;书使我们豁达,使我们明理,书不就是我们走向进步,迈向成功的阶梯吗?

如果我可以选择,那我一定会做一条游鱼,带着一颗好奇的心和求知的心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地遨游,像一块海绵一样吸取知识。对我来说,读书是一生中最大的享受,读书可以进化人的心灵,使人变得纯洁;读书可以洗涤人的灵魂,使人变得高尚。

我爱读书,爱读不同种类的书籍。我爱读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被葵花和青铜的那份深厚的.兄妹之情所感动;爱读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被小豆豆的调皮可爱所感染;爱读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被主人公冉阿让的曲折坎坷的经历及他的伟大精神所深深折服……

旅游之际翻翻地理书,唱歌之时翻翻音乐书,闲暇之时读读故事书……这多好啊!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牢记高尔基的这句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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