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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1
自从步入初中以来,我遇到了很多老师,但只有一个令我印象深刻。
她就是我的班主任胡艳丽,她有着刚好齐肩的乌黑秀发和一双棕褐色的双眼,一个能说会道的嘴和一身朴素的着装,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严格
严格是每个标准好老师的必备品,古人云:“严师出高徒”在胡老师身上,这一点十分显著,时不时的预备铃一响,我心里就七上八下起来了,人一共有十银,我会了六音,四个音标一点都不会呢,在音标上,我相当于“狒狒”在汉字上勉强算个人果不其然,一上课就让我们复习生字词听在汉字上勉强算个人果不其然,一上课就让我们复习生字词听写,好在我复习了一点点,不好,在结束时拼音让我感到拼音的音标永远是拼音的音标,一发下来,我就发现一个改错的,然后我,理也直,气也壮的去找胡老师,我已走到老师跟前把纸“啪”的放在老师面前“胡老师,你把这个字给我改错了”“我没有改错”我当时觉得老师可能看错了,于是我争论道“我写对了,你看。”“我不看你写的那还是字吗?横不平竖不直要沟没沟要点没点,你觉得中考就这字能得几分?”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责任
不是学生或老师,你真的无法体会上自习时乱糟糟的纪律,胡老师就下了铁的决心来胡老师就下了铁的决心来成志那些说话的人,一次上政治晚自习,因为政治老师的好说话,我们都在喷磕几个胆大的,还下座位,到后面去玩。毕竟胡老师已经下班了,其他老师管的也不是特别严,正当他们在那儿疯的时候,胡老师,从后门推门而入,班里几十双眼齐刷刷地看着老师后面封的那几个,就显得十分尴尬,胡老师,脸上像粘块一块儿一一灰灰,然后挨了顿吵这件事胡老师,从后门推门而入,班里几十双眼齐刷刷地看着老师后面封的那几个,就显得十分尴尬,胡老师,脸上像凝了雾一样灰,然后挨了顿吵,这件事过去后,我们纷纷议论“都不是她管的时候,她为什么会来呢?”只能是她那一颗身为老师的责任心,驱使着她过来。
就是这样一个严格,有责任的好老师,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2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
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的作文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脉络,一种写作的冲动敲打着我的大脑。
自从发现了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帮我征订,每月月初,我都会焦急的等待新书的到来。捧着散发着墨香的新书,我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因为书中的每一篇内容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字都不想漏掉。里面的“微童话”虽然字幅简短,但每一句都扣人心弦;“恐怖屋”的故事虽然令人毛骨悚然,但情节却变幻无常,吸引着我乐此不疲的要将它读完;而看到“笑掉大牙”则使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给我繁重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由于我经常阅读《读书与作文》,不仅丰富了我的写作内容,增加了我的语言词汇,而且使我的文章构思愈加完善。随着写作水平慢慢的提高,作文在也不象以前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到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当然这都和我爱读《读书与作文》是分不开的。
?读书与作文》象一扇小小的窗户,不仅让我看到了文章世界中的多姿多彩,同时找出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吸引着我不断地学习与改进,提高写作能力。
对了,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很多《读书与作文》,如果你感兴趣,就来找我借阅吧!
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位老师,是我的英语老师黎陈老师。
她有着一双单眼皮眼睛,有着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有着一对整齐好看的眉毛,圆圆的脸蛋,皮肤白皙,就俩字概括——美丽。
“哇,那位老师好年轻啊!”“你们看,十二班的老师好漂亮啊!”“我第一眼竟把那个女老师看成了一名女学生啦!”……这些话常常在别班的同学口里传出。不过,黎老师的衣品以及她仙气的外貌只是表面,他们不知道的,还有黎老师精致的生活习惯。
在我心中,黎老师是一个精致的人。每当我进入办公室时,常常看见黎老师桌上摆着酸奶、水果,偶尔还有糖果和小面包。有位同学偷偷告诉我们,黎老师吃瓜子的时候,不会用手去剥,因为会破坏指甲的样子,也不会用牙齿去磕,因为会使牙齿间有小裂缝,她就用牙齿慢慢的磨,然后才品尝瓜子仁。瞧,多精致!
黎老师也是一个温柔的人。这不,学校举办运动会,我们九年级是接力跑。比赛前,黎老师鼓励大家说:“我不要求你们拿奖,重在参与嘛!”但是同学们信心满满,坚信一定会给黎老师拿回一个大奖。遗憾的是,比赛刚开始,我们就掉了两次棒,尽管中途我们追了回来,可是就在超越第一名的关键时刻,也是决定胜负的时刻,我们班又掉棒了,结果拿了最后一名。大家都很伤心,但是,黎老师给大家分析了我们总是掉棒的原因,还笑着安慰我们:“没关系,没关系,重在参与,大家在这里玩一会儿再回教室吧。”黎老师的话,安慰了大家失望的心情,也温暖了我们的心,多温柔的一位老师啊!
在我眼里,黎老师更是一个优秀的老师。我十分喜欢上她的课,黎老师安排上课的环节,精确到了以分钟为计量单位。喜欢黎老师流利地说出一个个长长的英语句子,然后引导大家翻译出来的耐心;喜欢黎老师在英语课上播放有趣的小视频给大家看,这样既加强了我们对文章的理解,也让我们学习更轻松;喜欢黎老师学完一个知识点,即刻安排习题当堂训练的教学方式,这样可及时巩固所学的知识,高效又实在。
这就是美丽,精致,温柔,优秀的黎老师,我最喜欢的一位英语老师。
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4
老师,这个光荣而又美丽的职业,是多么的令人尊重,人们常用蜡烛、园丁等来赞美老师的无私和辛劳。
在我们的眼里,老师大多都是严肃、庄重的,课堂上不是用粉笔在黑板前书写,就是站在讲台前讲课。可是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就有一位老师不是这样的,他是我在课外辅导班的英语外教——安格雷。
“安格雷”这个名字读起来是不是很像英语里“天使”的读音——angel.确实,安格雷老师就像天使一样善良、可爱。他甚至还有一点小魔法。魔法?人类怎么会有魔法呢?其实呀,他的魔法就是生动有趣的课堂学习环境和日常出现在上课时的小游戏、小活动。
在他的游戏中,最受我们欢迎的就是那个经典的——贪吃蛇。他在地上放满了写有单词的小纸片,一个同学当蛇,游来游去地“吃”单词片,另外两个同学扮演妖怪,想方设法来打扰蛇“吃”单词。最后“蛇”同学要在两分钟以内吧记住的单词默写出来。如果全部默写出来了,就会有奖品。安格雷老师总是自己先带头当妖怪,他两只手举在头顶左冲右撞的样子总是让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安格雷老师非常幽默,经常会冒出一些可笑之极的话语,做出一些令人忍俊不禁的事情。
有一回,刚刚下课,安格雷老师正在调试录音机,我们几个学生坐在座位上做作业,只听见一个女孩问大家:“邓小平是干什么的?”周围的同学都还没反应过来,安格雷已经用英语发话了:shopping?s-h-o-p-p-i-n-g。大家一头雾水,不知他在说什么,于是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后来还是我首先发现“秘密”,告诉大家安格雷老师是把邓小平的“小平”听成英语“shooping”了。哈哈哈哈,同学们全都笑开了。
安格雷老师就是这样幽默、风趣又可爱。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在他那里学英语了,但他留给我的记忆却是永久的。
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5
在我的记忆里,我喜欢的老师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刚上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教我们语文的孙老师。
她中等个儿,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很精神。喜欢穿深色的衣服,打扮得总是很得体。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里透着智慧的光芒,最神奇的是她的那张嘴,就像一个知识的宝库,我们想知道什么,它都会告诉我们。
孙老师的课生动、有趣。记得一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孙老师刚进教室,就问我们会不会玩开火车游戏?我们齐声说:“会,”但我马上又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心想:上课的时候怎么玩起幼儿园的游戏了呢?就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孙老师已经把当天要学的生字词写在了黑板上,然后转过身微笑着说:“今天我们用一种新方法学习这些生字,这个方法就叫开火车。四个人一组,先是其中一个人读拼音,下一个人读字,第三个人组词,第四个人把音、字、词全部读下来。”孙老师说完,我们就快乐的开起火车,一遍又一遍,很快同学们就在这个游戏中记住了生字词。直到下课铃响了,我们还沉浸在快乐的游戏中。
孙老师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她的阅读也很有特色。她经常在我们学习任务完成后,给我们读课外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给我们读《小猪唏哩呼噜》的时候,她幽默的语调,把一只小猪的可爱、憨逗展现在我们面前,不时惹得我们哄堂大笑。还有她给我们讲《小布头奇遇记》的时候,她和我们分角色串读,让我们仿佛也置身于那个童话世界,亲身感受着小布头的勇敢、机智和可爱。孙老师就这样用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让我们感受着读书的快乐,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快乐的阅读世界。
孙老师不但课上得好,她也很关心我们每一个同学。每当有同学过生日,孙老师就会在班上开一个生日会,为这位同学唱生日歌,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他(她)。
这就是我喜欢的孙老师。虽然她现在不教我了,但她讲的故事和给我们上的每一堂课都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6
草长莺飞的春,骄阳似火的夏,硕果累累的秋,似乎与我的性格都不相符,或许只有天寒地冻的冬才是我最喜。之所以会喜欢冬,是因为她会下雪,因为那一年的故事:
天色渐渐的暗淡,雪娃娃似乎很眷恋大地的温暖,一个个欢快的从空中滑落。我伸出手,想捧住一片雪花,可是那些看上去白白的、软软的雪花刚碰到手便消融了。此时的大地早已披上一层银装,雪已堆积到脚踝的高度,走在雪地里,那些雪娃娃便“咔嚓咔嚓”欢快地叫起来,似乎在说:走慢点,挠得我好痒呀!
天边的最后一丝彩霞悄然退去,此时的天地,只剩下白银银的雪,黑色的天边中夹杂着一丝淡蓝,但都给雪照亮了,有了雪的映衬,天空显得更深邃,更辽阔。
家里的灯打开,雪又被染成金黄色,但不失她那高雅的本色。我抬头仰望,发现此时的雪已比刚才的雪更洒脱,更纷飞了。面前的雪幕,就像是一颗颗洁白的珍珠穿成的如梦一般的珠帘从空中撒下,那般的飘渺,那般的神奇,那般的美丽。
突然,我的思绪被一双大手打断,那双大手把我推进雪丛中,我刚想发怒,一看是爸爸正笑嘻嘻拿着俩手套,神飞色舞地对我说:“我们来堆雪人怎么样?”堆雪人!这可是我第一次堆雪人,没想到爸爸和我一起堆雪人。我高兴地接过爸爸给我的手套,一不小心跌在雪地里,还吃了几口“雪糕”,爸爸很紧张抱起我,但见到我的笑脸又放松了。此时,我却感觉到雪的温度,暖暖的、软软的,似乎还甜甜的。爸爸先给我做了一个小雪球,让我在雪地里慢慢滚,说这样可以让雪球变大。但雪球经不住我的折磨,而是越变越小。然爸爸手中的雪球就像玩具一样,乖乖的贴着爸爸的手掌,越来越大,我很不服气,便和爸爸展开一场决斗,可结果仍是以失败而告终。我们的战果很特殊:爸爸的雪人像巨人一样站在旁边,守护着我的小雪人,守护着我。
那年或许是我见过的最大的一场雪,这些年的雪只是在空中飘了几下,好像只是为了预示冬的到来,而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好怀念冬天的大雪,怀念往昔的日子,更怀念往昔的父亲。
我喜欢的作文700字作文篇7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首最喜欢的歌,他可能就像一间心灵加油站。注入无限活力;他可能是一台心灵吸尘器,把你的不快一扫而空,也可能勾起大人们童年的回忆,唤醒他们童稚的心……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鲁冰花。
它的句子不但优美且感人肺腑,背后还有个令人鼻酸的故事。一位来到穷乡僻壤的水城镇担任美术老师的郭云天,发现了一位有绘画天份的小男孩——古阿明。阿明和姐姐古茶妹和爸爸相依为命,以种茶为生,并且非常想念过世的妈妈。有一次学校要派同学参加绘画比赛,郭老师大力推荐他代表,但官僚作风的校长不认为调皮捣蛋的阿明会画画,便派乡绅的儿子出赛,但郭老师仍私下将阿明的作品送去比赛,没想到阿明不久就死于疾病,而迟来的第一名荣耀格为讽刺。鲁冰花是给农作物当肥料的,生命短暂却美丽,这就像古阿明的一生。人的一生不就像萤火虫的光,虽然微弱,但点缀着夏夜,对大地有所贡献,生命有着珍贵的价值。
当我初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被那感人肺腑的歌词所吸引,演唱者将歌曲诠释的淋漓尽致。彷彿涓涓细流,流过我心扉,又向滔滔浪潮,激荡我的心灵,让人不知不觉对他一见钟情。其中,我最喜欢“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这一段,描述孩子对过世妈妈的叮咛念念不忘,总让我留下泪来,在我伤心时,他像妈妈的手,轻轻拂过我脸庞;在我寂寞孤独时,他化身为窗前的星星,陪伴我度过慢漫时光;在我怨天尤人时,它让我体会到许多人拥有比我少,他们都没抱怨,我又凭什么那么做呢?
其次,在主角古阿明身上,我看到乐观进取的精神。即使失去爱护他的妈妈又三餐不济,他仍知足常乐,力争上游,不向命运低头。他不怕风雨,不惧乌云笼罩,最后,他像美丽的彩虹,高挂天边。可见:“往事物的的光明面想,不怕阴霾,不怕困难,就能走出风雨,看到胜利的曙光!”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鲁冰花,这首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教导我懂得知足,锲而不舍的努力,我要继续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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