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这个词,本身就包含了调查研究工作的三个阶段:调查、研究和报告,调研报告可以落实情况到位,下面是报喜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粮食调研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1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加强粮食监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由于监管工作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加强粮食监管的存在问题
一是不想管。在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下,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思维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粮食流通,用包办代替的办法管理粮食企业,对依法管理粮食流通特别是管理社会粮食行业感到无从下手,存有畏难发愁情绪,不愿主动的开展粮食监管工作。
二是不敢管。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形成了“放开就是不管”的模糊认识,近年来粮食供过于求的市场形势也使人们对粮食市场的稳定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加之其他经济类型的粮食经营企业对粮食部门的管理还不习惯,依法经营粮食的意识不强,所以,不愿被管、不服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有力,对抗拒管理的业户无法有效地处理,因而在粮食执法人员中存在不敢管的现象。
三是不会管。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具体业务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因而制约了依法管粮工作的开展。
四是不能管。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还不能保证依法管粮的需要。有的市、县级粮食局仍是事业单位,且没有获得政府授权,不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有的虽然是行政机关,但内部没有独立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保证执法工作需要,因而没有能力全面开展粮食监管检查工作。
加强粮食监管的对策措施
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新的任务,必然经历一个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针对当前粮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应强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住《条例》和《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地方政府给子执法授权,以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要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建立专门的粮食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解决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在机构、人员编制尚未落实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调整现有科室职能,整合人才资源,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立粮食部门的执法地位,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到农民、消费者和粮食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粮食部门的形象。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粮食流通业务的培养,采取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建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粮食监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不能求稳怕乱,不敢放手放胆开展执法工作,也不能操之过急,盲目行事。一是要严格工作程序。粮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该履行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步骤一个不缺,每一件处罚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切实杜绝盲目执法、野蛮执法行为。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检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步骤上,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找好突破口;在监管对象上,宜先大后小,逐步扩大行政相对人范围;在处罚手段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粮食监督检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积极争取工商、质量监督、食品卫生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既可以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经验,锻炼提高粮食执法队伍的素质,也可以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效果,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明确粮食监管工作重点。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初始阶段,当前主要应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这是政府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唯一的行政许可项目,也是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的基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收购许可法规,使全社会了解粮食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执法职能,使广大粮食经营业户知法、懂法,准确、及时地申请收购资格许可,做到持证收购,合法 -经营。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为申请人解惑释疑,及时受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受理工作。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审核工作监管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严明审核纪律,及时纠正粮食收购许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社会粮食统计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进行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把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粮食流通企业的统计业务活动纳入管理范围,是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政策规定,准确确定应当纳入统计范围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并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制度规定、不按时上报数据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2
一、xx市粮油批发市场的现状
粮食批发市场是整个粮食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个“三通”,更是粮食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载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xx市粮食市场日益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些初级粮食批发市场,这些市场的兴起为建立社会主义粮食市场经济体系奠定了一定基础。实践证明,这种粮食市场经济新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统一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还没有真正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个方面:
1.市场规模小,主要是一些外来米船自主采购批发,另外有一部分本地的粮食商贩的另售兼营批发。xx市是一个吃的稻麦不种,种的杂粮不吃的一个粮食差入地区,全市本地110多万人口吃粮,以及工业、饲料、种子等用粮食交易达30万吨。这与主要靠米船和一些小粮贩来经营粮食批发业务的现状极不协调。
2.没有一个专业的粮食批发市场市场。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xx市曾在县城建设过一个粮食批发专业市场,当时也曾红火一阵,但因缺少资金继续投入,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渐显潇条,最后关门改作他用。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市场投资不能得到政策的.支持。批发市场享受不到农发行贷款,在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还得银行存款抵押,所以就没有商品资金。这些对市场建设和交易的制约作用显而易见的。
2.外部环境与市场现状脱节。我国特有的国情、粮油商品的特殊地位与现有批发市场的普通“身份”之间形成了明显脱节,粮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就不重要了。这种市场定位不准确的情况从客观上造成了现有批发市场缺乏对客户的组织、吸纳能力和约束能力,从而窒息了市场自身充分发展的能力。
3.市场发展不平衡,受地域、交通等客观条件制约,发展缓慢;市场服务功能不完善由于市场自身规模的限制,影响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活动的能力,市场的辐射力和吸引力没有充分发挥的余地。拍卖、协商买卖、组合成交、约定成交和代理成交的交易形式有名无实,实现市场发现价格、平抑价格的功能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4.市场法规建设滞后,全市还缺少粮食市场管理的专门规章,市场监管比较薄弱。没有统一管理、领导粮食市场的机构,不利于粮食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粮食市场建设法律法规缺乏,不能给粮食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保证,使得那些曾经进入市场的客商纷纷“离场”,回归到粮食市场开放初期那种“四处开花”、“场外购销”的老路上去,许多一度很红火的批发市场冷落下来,场内交易量小,场外交易却十分红火。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加大投入,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树立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功能要通过行业指导和政策扶持,使现有市场上水平、上档次,与不断扩大的交易需求和不断提升的服务要求相适应。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进场交易的客户服务,实行信息、交易、结算、运输、交割、商务处理全流程服务。完善市场功能,增强辐射能力,积极探索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等新的流通方式。还可以建立高效、灵活的调控机制,以利于政府调控下市场形成粮食价格机制的建立。
2.强化市场管理,规范交易行为加快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提供公开公正的交易场所,改善交易条件,克服目前粮食交易无章可循、零乱无序和有法不依的现象。依靠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市场管理,管好、管住收购市场,严格实行粮食批发准入制度。
3.统筹兼顾,加强协调。粮食批发市场是物流、商流、资金流汇聚的场所,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紧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的衔接与落实,及时研究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的实施意见,促进粮食批发市场的发展。政府要对符合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要求的粮食市场给予重点扶持,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场交易客户税费、物流运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4.不断创新交易方式,充分发挥其粮食集散、价格形成、信息提供、资金结算等功能。面向xx,服务江苏,辐射上海等华东地区。建设和完善现代信息网络,各批发市场之间要逐步实现计算机联网,沟通供求和价格信息,改变传统落后的贸易方式,建立全新的、科学的粮食经营运作体系。搞好现有市场物流、加工、配送等设施的填平补齐,使批发市场成为具有更高服务能力的粮食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交换中心、购销活动服务中心。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3
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性问题。一个国家如此,一个地区也同样如此。**县粮食储备企业承担着各级储备粮的管理和粮食流通主渠道的职能,对稳定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确保粮食供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和国际国内粮食市场的变化,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给粮食储备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县改革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如何通过创新管理,进一步增强实力,进而更好地承担起粮食流通主渠道和确保粮食市场稳定职责,将成为我县粮食储备企业发展的方向。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的基础上,对我县粮食储备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就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一、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现状
(一)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状况
xx年,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完成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任务,实现了职工身份全员置换,妥善解决(移交)企业退休及供养人员,并在改革原粮食收储企业的基础上,剥离部分资产,重新组建1个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使长期以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所背负的“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企业按公司法的要求,轻装上阵,逐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xx年11末,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总额从改革前的 1324万元增为改革后的1826万元,企业负债从改革前的1460万元减为改革后的 1390万元,所有者权益从-136万元增为4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从866万元降为4xx年末,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效果明显,从改革前亏损45万元变为盈利6万元,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改革并不意味着“一改就灵”,也不可能一改革就使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改革后新公司的组建,只是企业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面对国际国内的粮食形势和国有粮食企业所肩负的责任来看,还需要深入调研、分析,找准制约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障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企业的规范运行和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显著提升,才能真正使国有粮食企业实现良好发展,才能真正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和更好地完成相关职能任务,实现改革发展的目标。
(二)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按照国务院〔xx〕6号文件及粮食安全现实需要,每个县市必须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要求,由于我县属于粮食产销平衡区,国有粮食企业长期以来都处于规模小、实力弱的状况,如此带来了新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弱的问题,在主导粮食市场和发挥主渠道作用上显得十分乏力。
2.随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国有粮食企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到xx年,全县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达6户(已办证户数),全社会购进原粮11584吨,其中,非国有粮食企业购进7123吨,占61.5 %;全社会销售粮食10644吨,其中,非国有粮食企业销售7xx年以来,由于诸多因素(世界粮食总库存下降;消费量增加,产需缺口增大;生物燃料替代品大量消耗玉米等)的影响,导致国际粮价大幅攀升,37个国家出现粮食危机。从国内情况看,由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和补贴,形成了我国连续多年粮食丰收,在国际粮食危机发生后,中国粮食处于价格稳定,市场平稳的良好情况,但是,随着农民种粮成本上升,粮食消费量日愈增长,我国的粮食产销将长时期处于紧平衡的状况,粮食部门肩负着的责任将日愈增大。其次,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还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企业,在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发挥企业主动性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认识和观念上,通过改革,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观念得到了较大转变(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得到了发挥,员工的企业意识得到了较大转变)。但还有一部分职工还是墨守陈规,存在职工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经营管理目标不明确,经营效果较差的问题,新的国有粮食储备企业之间存在着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
4.企业经营规模小,经营效益差,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xx年我县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盈利,扭转了严重亏损的局面,但由于受体制、政策、认识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难于大幅提升的情况,企业满足于搞好储备,增加储备量,在商品粮经营上表现出怕担风险、缩手缩脚的状况,企业经营始终未能得到突破;也表现出企业管理者对市场认识不清、判断不准、措施不力,抓不住机遇的弱点,甚至在一年当中几乎没有开展商品粮经营活动,导致企业生存发展十分艰难。
5.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创新能力弱。新企业组建后,其经营管理及运作方式与改革前的国有粮食企业运作方式不同,许多管理运作方式都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就目前的情况看,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的问题,如在激励政策上,存在考核指标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一方面存在公司领导班子怕承担经营风险,缩手缩脚的问题,影响了企业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又存在公司市场调查研究和管理企业不足的问题,造成企业在经营中出现风险。同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表现在对粮食工作形势认识不高,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预测不准,抓市场机遇的能力弱,导致企业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中的优势无法发挥,主导当地粮食市场能力弱。
6.发挥行业优势,抓政策性业务的能力还不强,办法不多。国有粮食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政策性业务和服务粮农、服务消费者的责任,但由于重视不够,在全力做好民政救灾、农村低保、军供粮等方面的工作上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认真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还不够,与部门协商、沟通不足,军供粮供应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以上这些问题都说明了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差距;在履行国有粮食企业的社会职责上有差距;在服务粮农、服务消费者、服务部队的工作上有差距;在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上有差距。
二、搞好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的对策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县必须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规定,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巩固粮食安全搭建平台,提供保障。也就使得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其它国企改革有所不同,赋予了国有粮食企业相应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粮食产销平衡区,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工作,是一项既重要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千方百计抓好,确保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更好地发挥,为粮食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定做好粮食企业工作的信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xx——xx年来,粮源十分紧张和周边地州都往楚雄州抢粮源的情况下,抢抓粮源显得特别重要。同时,要针对农民卖粮分散的特点,及时布点,并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加快粮食收购进度,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收购任务。要认真把握粮食销售的最佳时机,及时组织粮食销售,实现粮食经营效益最大化。
(五)健全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制度创新。要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的管理、经营和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企业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体现制度下的公平正义,使企业真正步入良性发展。要克服人为因素破坏制度的弊端或有制度不执行,朝令夕改的做法,真正体现企业规范运行。要不断探索干部职工激励机制,把企业效益和职工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企业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体现多劳者多得,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要改变目前企业制定制度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真正使激励机制成为调动积极性的动力,成为激励创业、激励发展的动力。
(六)牢记宗旨,搞好服务。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着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的职责,要牢记宗旨,竭心尽力搞好服务。一要牢记发展要务,牢记民生根本,千方百计发展和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主导当地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价格,服务广大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要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切实保护粮农的利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二要积极做好政策性业务,千方百计服务好农村低保对象、服务好部队、服务机关团体,用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服务社会,不断拓展政策性业务。三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及时认真做好救灾粮食供应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把粮食送到灾民手中,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吃饭问题,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灾民的关爱。
总之,国有粮食企业在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国有粮食企业是关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只有通过不断发展国有粮食企业,做强做大粮食企业,才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市场、发挥市场主渠道的作用,才能实现粮食市场的稳定、人心的稳定,才能真正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4
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既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粮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不可估量的贡献。加强对流通过程中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粮食符合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此,《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立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抽查、监测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收购、储存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
根据目前现状,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最基层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查监测的直接执行者,也就是说,监测把关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是否到位,县(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粮食质量、原粮卫生监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必要的经济投入。
粮食质量监测内容虽然较多,但比较容易,对仪器设备没有特殊要求。然而对原粮卫生监测所包涵的内容较广,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对收获期的粮食(原粮)进行农药污染监测;二是对收获、储存过程中微生物毒素的污染状况进行监测;三是对原粮储存过程中用于防、治虫、霉熏蒸剂残留的监测;四是对其他化学物品对原粮污染的监测。要对粮食(原粮)进行以上内容的监测,就必须要有很专业的检测技术、性能可靠的检测设备和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业检测人员,这些对目前的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的确是一大难题。就本人了解,目前xx地区各县(市)能开展这项工作的粮食局确实很少,原计划经济时期功能齐全并为粮食质量、卫生监测做出贡献的县级粮食局中心化验室在粮改时先后被撤掉,检测人员也先后被裁减掉,即使保留下来的也因仪器设备老化、人员减少而很难开展这项工作。因此,本人认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赋予的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测的职能,就必须要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尽快落实“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的规定
根据《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十八条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与服务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是《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使命,是做好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的基矗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抽查和监测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因此,我认为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尽快落实《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十八条规定,建立和完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恢复或加强县(市)级粮食局中心化验室或粮油检测站,要用中心化验室或粮油检测站的技术力量来开展这项工作。
二、必须配备相应的监测人员
粮食质量及粮食卫生检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就质量检测而言,既有物理检测,也有化学检测;既有常规检测,也有专项检测;既有原粮检测,也有成品粮检测。特别是原粮卫生检测、农残检测、微生物毒素检测、薰蒸剂残留检测的技术性较强,其中专有名词多达上千个,检验项目多达近千种。因此没有专业的检测人员很难开展这项工作。因此,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不断充实和培训检化验技术人员,充分调动粮油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专业检测人员的作用,并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和培训粮油检测人员,以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把粮食检测工作引向科学、便捷、准确的方向,并使之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充分吸收引进使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粮食检测的科学水平,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
三、必须添置相应的监测设备
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测,必须凭借必要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必需要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标准检测方法等进行取样、检测;因此,为确保对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测这项工作能顺利进行,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就必需要利用最新科研成果,应用最新标准,添置最新检测设备。目前,各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没有专职检测机构,更谈不上拥有分析仪器和检测设备,因此,建立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化验设施、设备,及时更新旧的仪器设备,配齐检测需要的各类化学试剂、药品应是当务之急。
四、必须落实相应监测经费
要对粮食的质量进行监测,就必须要对粮食进行抽样、分样、包装、检测、报告,有些检测项目还需要消耗大量的水、电和特殊的试剂等材料,因此,要做好粮食的检测工作,就必须有与之相配套的专项检测资金,这样才能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众所周知,粮食质量及粮食卫生监测既是维护粮食商品正常流通的需要,同时也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需要,更是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的需要。所以说,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检测属政府行为,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确保放心粮工程的重要举措,粮食质量及卫生监测费用应由政府列入财政支出,这也是《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16条所明确规定的。
强化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质量检测工作对粮食流通进行监督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贯彻国家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更好地实施《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执行各项粮油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而且可以有效指导国家粮食储备,确保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最终实现保障人们身体健康这一目的。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5
在粮食流通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发挥粮食局中心化验室的职能?近年来,xx局突出五个服务,有效发挥了中心化验室的职能。
一、服务粮食收购许可需要,搞好粮食检验人员培训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收购资格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任何粮食经营者,都必须配有必备的粮食质量检验仪器,质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为粮食中心化验室,如何在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服务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xx局重点抓了两个方面。一是端正认识。该县一些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在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时,按照收购资格审核的有关规定,均配备了相应的检化验仪器。但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除了几家较为规范的企业质检人员持证上岗外,大多数没有质检人员,对于仪器的使用和操作一窍不通,特别是一些个体粮食收购经营者,粮食质量检验仪器只是一个摆设而已。为此,他们形成了一个共识:督促广大的粮食经营者配齐检验仪器,仅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仪器发挥好应有的作用。二是狠抓培训。针对上述情况,他们及时向县局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县局统一部署,先后三次组织对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进行了粮食质量常规检化验业务培训,参培人数80人,并于xx年11月初组织全县从事粮食收购的检化验人员参加了江苏省粮食局举办的粮食质量检化验人员培训,所有参培人员均取得了检化验员上岗证书,从而培育了一支业务精干的粮食质检人员队伍,为确保全县粮食质量安全、促进粮食经营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服务粮食质量监管需要,搞好粮食质量抽样调查
面对粮食经营主体的多元化格局,对粮食质量的监管显得越来越重要。他们具体立足三个环节加强了监管。一是流通与加工环节。为保证广大消费者能吃上质量安全的粮食,做到不符合食品卫生的粮食不出库、不出厂,他们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深入有关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商家,特别是大米加工企业进行调查、取样,了解收购、加工、销售过程中的粮食质量情况,及时反馈化验结果。二是生产与收获环节。他们积极配合县局相关科室,开展对粮食收获质量的调查和抽样,xx年夏秋两季,根据省局《关于建立江苏省粮食收获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由县局统一安排,从各基层单位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县粮食收获质量调测队。化验室人员深入田间岸边,走村串户,对全县的小麦、稻谷收获质量进行调查、取样和化验。为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数据的真实性,他们还聘请县农林部门的同仁共同调查、取样。特别是秋季,因受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病虫害大量发生,为较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稻谷收获质量状况,他们组织14人,分6个小组,历时7天,跑遍全县15个乡镇45个自然村的535户农户,扦取样品320份,代表全县81万亩稻谷面积和41万吨稻谷产量。三是统计与分析环节。如,通过对xx年全县秋粮产量、质量实地调查与样品综合检验结果的统计与分析,他们发现全县粳稻的质量指标远远低于收获前的质量、产量测报,主要体现在出糙率低、整精米率下降,不完善粒占比高。稻谷的平均出糙率只有77%,低于xx年81%四个百分点,整精米率为59-62%,百斤稻谷出米只有64~66斤,低于xx年72斤/百斤6斤之多,而不完善粒最高达18%。为此,及时形成书面分析材料上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从而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粮食质量信息提供了第一手原始资料。
三、服务储备粮安全需要,搞好轮进、出库质量检验
该县现有各级储备粮6.4万吨,其中国储3万吨(小麦2万吨、玉米1万吨),市储0.55万吨,县储2.85万吨。为了保证各级储备粮的质量安全,作为中心化验室,突出抓了两大关键:一是入库质量检验。他们严格执行储备粮的轮进制度,认真抓好粮食入库前的质量检验,做到每一笔入库的储备粮必扦样、必检验,并建立档案和检验记录台帐,不符合储备粮入库质量标准的一概拒进。同时还指定一名专业骨干蹲入现场,随机取样,确保万无一失。一年来,作为储备粮因有关质量指标达不到要求被退的小麦、稻谷近1000吨。二是出库质量检验。在储备粮的轮出中,他们同样严格要求,做到先检验后出库,对于无法鉴定的,便及时与市中心化验室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每一笔出库的粮食都有中心化验室出具的粮食销售出库检验报告单,从而确保了每一笔出库的粮食质量有据可查。与此同时,在储备粮的质量监管上,坚持做到每半年对库存储备粮的品质质量进行一次扦样检验,及时掌握粮质变化,做到心中有数。
四、服务基层经营需要,做好“红娘”,当好参谋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的逐步完善,企业人员的不断缩减,基层所、库、站检化验人员队伍越来越薄弱,粮食局作为“娘家”人,在粮食经营活动中,有责任发挥好中心化验室的职能,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承担起粮食质量把关的责任,对其送检样品随到随检、认真负责。xx年,共为基层所、库、站检化验粮食样品200余次,为企业开展粮食经营、有效规避风险发挥了参谋作用。
五、服务全社会粮食安全需要,立足本职、提升职能。
在当今粮食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粮食中心化验室是了解和掌握粮食质量安全不可缺少的一个载体。近年来,他们始终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全社会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粮食质量检验在服务粮食安全中的平台作用,一方面,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一方面,积极参与对社会粮食质量安全的调查、扦样、化验等工作。xx年秋粮稻谷在生长期间,由于受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病虫害增多,特别是由于前期灰飞虱防治不及时,导致稻谷生长后期纵卷叶虫病、稻飞虱大量繁殖,为了及时扑灭虫灾,农户防治用药迅速增加,每隔2天一次,最多的用药10次以上,且使用的都是甲安磷,敌敌畏、乐果等高毒效农药,稻谷登场后,广大粮农普遍认为新粮要过半年后方可食用。为真正了解和掌握稻谷农药残留量情况,澄清各种不正确的认识,他们分别在全县10个乡镇不同村组抽取样品,送市局中心化验室,等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农药残留量不超标,随之,他们将这一结果通过县新闻媒体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布,使广大消费者打消了顾虑,吃上了安全可靠的新大米。同时,他们还积极配合县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深入粮食加工厂、收购库(站、点),及时了解和掌握粮质,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在收购时对粮食质量的评判水平。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6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方面问题按照《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事实上如果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少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多数购货企业要求粮食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或不索取发票而有自己开具收购发票。
(二)粮食企业营销不规范,上门收购、现金交易,收购价格不稳定,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其经营情况,这就给国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收购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对粮食企业税收征管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取消国有粮食企业免税的税收政策,粮食经销企业销售差价小和进项税按收购价低扣的原因,所有经营粮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都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认定国有粮食企业免税已无实际意义。
(二)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日常管理
1、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发放必须从严。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实行按月限量发放,验旧购新。
2、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企业,在与卖粮人进行粮款结算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粮食收购发票。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粮食收购发票使用,或作为会计入账凭证。”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一律不得领用收购发票,由税务机关负责开票。严禁跨地区使用收购发票,既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加大对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纳税评估力度。
一是要从收购渠道上严格把关。要坚持必须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收购的农业初级产品,方可开具收购发票;其余通过其他渠道收购的农产品一律不得使用收购发票;必须严格控制企业跨地区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严格核查收购金额较大且同一销售者多次销售的情况。
二是要从收购的数量及价格上进行核查。对于收购的数量,要通过实地查验核实库存数量与实际收购数量是否一致。
三是要通过资金往来情况查找问题。农产品收购一般以现金支付为主要方式,对于企业的收购资金运动情况,可通过原始凭据和企业账目核实企业资金往来的真实性。
2023粮食调研报告篇7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已从单纯的数量安全扩展到储存安全、品质安全、食用安全等方面,强化粮食质检是我国国情的需要。
结合我库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粮食储存安全,推动科学储粮工作,加大质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检测手段,真正履行好粮食检验检测职能,切实把好粮食质量安全关。对于质检科工作有几点看法:
一加强质检科基础建设,提高质检员业务水平。提升质量检测能力。目前化验室仪器设备基本可以满足粮食质量和品质检测需要,但是还要进一步加强化验室的标准化建设,抓好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提高质检人员的整体实力。
二加强储备粮的监管,确保储备粮的质量安全,我库有三千一百万公斤地方储备小麦,为了确保储备粮的储存安全,保质保量,必须对储备粮的入库,储存期间粮食质量进行检测,为有效掌握粮情提供科学的依据。
三加强与有关科室合作,发挥质检科的作用。为充分发挥质检科的粮情检测作用,广泛开展储粮安全检化验作用,联合储运科及时准确掌握所储存粮的质量、品质。
四加强化学药剂的使用、储存,完善化学药剂的出入库手续。在使用化学药剂之前,必须对其安全性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由于使用不当造成对人员的危害。完善领用制度,确保药剂不流失。
五加强夏季的熏蒸工作全过程监督检查。明确待熏蒸粮食的库点、数量、品质、虫粮等级标准与熏蒸的时间、药剂的品种、数量,以及熏蒸负责人、具体实施人员。粮食熏蒸当日,检查人员应提前检查熏蒸库房及周围环境,并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一)门窗、通风道的密封情况;
(二)设置安全警戒线;
(三)安全警戒线内周围是否有人员滞留;
(四)熏蒸使用的化学药剂数量及投放形式,施药人员携带的用具和器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五)天气情况是否有利于熏蒸工作等。
粮食质检工作是一项贯穿与粮食储存过程始终的基础工作,储粮的新形势赋予了粮食质检工作新的任务,它不仅为储粮提供了一个科学手段,也为储粮提供了一个科学依据,加强储粮质检工作是重要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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